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4 信息来源:商河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商政办发〔201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我县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40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1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商河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标准适用范围:商河县全部县域范围。

    本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附件:

商河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来源

1

房屋

钢混结构:主体承重为钢结构或砼结构,主要指框架结构的大跨度厂房或多层楼房。

650/平方米

建议市场评估定补。

砖混结构(楼房):砖墙承重,现浇或预制板保温防水屋面,水泥或其他硬化地面的楼房。

520/平方米

砖混结构(平房):砖墙承重,现浇或预制板保温防水屋面,水泥或其他硬化地面的平房,檐高不低于2.5米。

31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平房):规则的石角,砖墙或石墙承重,符合规格的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面,外墙扦缝(抹灰),檐高不低于2.5米。

250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承重墙土坯、砖头、条砖混砌、碎石等,不规则木梁檩、瓦屋面,两面借墙或檐高低于2.5米。

180元/平方米

2

围墙

乱石基砖墙高2.5米以上

100元/米

旧料归原主。

乱石基砖墙高2-2.5米

80元/米

乱石基砖墙高1-2米

70元/米

乱石基土坯墙高1.5-2.5米

55元/米

3

畜禽舍

砖混结构

12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

砖墙体,石棉瓦顶80元/平方米;两面墙体,简易顶40元/平方米。

4

迁坟

棺木、拾骨、骨灰盒

600元/座

1.少数民族按其殡葬习惯和特点补偿标准可以在上浮10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2.包括迁葬、工料等所有费用。

5

温室

钢、砼骨架、玻璃顶

7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按占地面积计算)。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棚顶

50元/平方米

简易塑料薄膜棚顶

15元/平方米

大拱棚(宽度3米以上,高度1.5米以上)20元/平方米;

小拱棚(宽度3米以下,高度1.5米以下)1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

6

小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1000元/平方米

按桥面面积计算。

平坦石拱桥

850元/平方米

石拱桥

1450元/平方米

简易小桥(砖砌、碎石搭建)

300元/平方米

7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1-2米

200元/米

 

石拱涵跨径1-2米

400元/米

石拱涵跨径2-4米

115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米

950元/米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3米

1200元/米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3-4米

0.4米以下排水涵管

50元/米

0.4-1米排水涵管

200元/米

8

台田

石堰

 

40元/米

9

水渠

水池

土筑水渠、水池

5元/立方米

1.不包括田间毛渠。

2.按挖方体积计算。

石砌水渠、水池

40元/立方米

砖砌水渠、水池

50元/立方米

10

地面

水泥地面

3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花砖地面

40元/平方米

水泥路面

60元/平方米

沥青路面

60元/平方米

碎石路面

15元/平方米

11

水井

手压井

100元/眼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

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补偿。

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

土井:直径1.2米

95元/米

砖井(包括乱石井)

深5-10米直径1.5米

2150元/口

深10-20米直径2.5米

4150元/口

下管井

255元/米

机井:深20-50米

175元/米

机井:深50-100米

230元/米

机井:深100-250米

280元/米

机井:深250米以上

330元/米

机井:5米以下

300元/眼

 

自来水PVC管道

30元/米

 

12

乔木

胸径小于3厘米

3元/棵

1.树归原主。

2.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另议或由物价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

胸径3-8厘米

20元/棵

胸径大于8厘米

30元/棵

13

灌木

一年生以内

3元/墩

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计算。

一年生以上

4元/墩

14

苗圃

3年内下(移栽,下同)

2000元/亩

 

3-5年

3000元/亩

5年以上

15

葡萄园

幼龄

区分生长期10-50元/棵

1.科学密植,每亩不得超过305棵。

2.树归原主。

初果期

盛果期

16

果树

胸径小于3厘米

3元/棵

1.包括苹果、杏、桃、梨、枣、柿、山楂、樱桃、板栗等。

2.树归原主。

胸径3-8厘米

30元/棵

胸径大于8厘米

60元/棵

17

淡水

养殖

鱼塘

2000元/亩

含土石方及鱼苗损失费,鱼归原主。

藕塘

2000元/亩

含土石方及藕秧损失费,藕归原主。

鱼塘投料架

500元/个

 

18

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带线

1050元/根(裸杆500元/根)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

通讯广播线路

1050元/根(裸杆500元/根)

变压器

5000元/台

 

电缆

3元/米

 

19

砖窑

18、20、22、32门轮窑

6375元/门

报废的按照50%补偿。

老式土窑

19000元/座

20

经济

作物

芦笋

55元/平方米

对于其他难以确定的经济作物由物价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或认证。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