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遗赠查验2018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遗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018 年 7 月 17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6号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天桥分局404室
联系方式:0531-85559920 李岩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备注: |
1 | 刘兆禄 | 集体土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天桥区大桥镇刘光照村 | 天桥集用(2014)第0417494号 | 继承人:刘艺华 |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天桥分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