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19-0433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19-01-11 发布日期: 2019-01-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试行)
- 发文字号: 济规政〔2019〕11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试行)
非政策文件,无解读
济南市城市设计成果技术标准
(试行版)
济南市规划局
2019年1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济南市城市设计标准化成果数据,提高数据质量,保障城市设计的管理和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标准。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济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的城市设计,其它区(县)的城市设计可参照执行。
1.3 制定依据
《济南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济南市规划局规划成果电子数据基础编制标准》(DB3701/T0101-2013)
2. 成果构成与组织
2.1 成果的层次与类型
2.1.1 成果层次
依据城市设计编制的层次,将城市设计成果分为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分区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区段城市设计成果、街区(地块)城市设计成果以及各类专项城市设计成果。
2.1.2 成果类型
依据城市设计成果的工作阶段、服务对象和内容形式的不同,将城市设计成果分为规划设计阶段的“方案成果”和用于规划管控的“标准化成果”两种基本类型,其内容构成、提交格式与规范性要求具有差异。
1)方案成果
包括文本、说明和图纸等内容,也包括相应的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汇报材料、公示材料、审查审议和意见征询情况等附件。
2)标准化成果
主要由编制信息图、分区导控图、管控图则与二三维成果模型组成。其中管控图则分为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图则和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二三维成果模型包括城市设计总平面图和城市设计三维模型。标准化成果需对成果的表现形式和数据格式做出规范性要求,以达到入库管理的要求。
2.1.3 不同层次与类型成果指引
表2-1:不同层次与类型成果对应关系
城市设计的层次 | 方案成果 | 标准化成果 | |||||
文本及说明 | 图纸 | 附件 | 编制信息图 | 分区导控图 | 管控图则 | 二三维 成果模型 | |
总体/分区 | ● | ● | ● | ● | ● | ||
区段 | ● | ● | ● | ● | ● | ● | |
街区(地块) | ● | ● | ● | ● | ● | ● | |
备注 | 参见“第二章” | 参见 3.1节 | 参见 3.2节 | 参见 3.3与3.4节 | 参见 3.5与3.6节 |
2.2 数据格式
济南市城市设计的数据成果主要分为:文本文档、矢量图形、栅格图像、三维模型和多媒体五种格式。
2.2.1 文本文档
文本、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均采用文本文档格式。文件数据格式须为Microsoft Word 标准doc格式或Adobe Acrobat标准pdf格式,doc文件版本应为Word 2003(含)以上,pdf文件版本应为V6.0(含)以上;表格数据须为Microsoft Excel标准xls格式,xls文件版本应为Excel2003(含)以上。
2.2.2 矢量图形
成果中的核心成果数据须提供矢量格式图形数据,其他成果数据尽量提供矢量图形数据。矢量图形数据须为AutoCAD的标准dwg 格式,版本为AutoCAD 2006(含)以上(可另行提供GIS成果,版本为ArcGIS10.1(含)以上支持的格式)。
2.2.3 栅格图像
除要求提供矢量图形的其他图形数据可以为栅格图像,数据格式可以为jpg格式、pdf格式、bmp格式、png格式等常用栅格数据格式。栅格图像数据的分辨率须满足A0版面制图要求,保证图面能清晰判读。
2.2.4 三维模型
区段和街区(地块)城市设计成果,需提供相应的三维模型文件,数据格式可以为max格式、skp格式等常用模型数据格式。模型精度应能够满足对城市设计空间形态控制引导意图的表达要求。
2.2.5 多媒体
城市设计成果的多媒体数据须为Microsoft PowerPoint 标准的PPT文档或视频格式。PPT文档版本可以是PowerPoint 2003(含)以上,视频文件格式须为rmvb、asf、aiv、mpeg等通用格式。
2.3 矢量文件数据质量
编制信息图、分区导控图、管控图则、总平面图为dwg格式标准化图件,其制图应满足以下规范性要求。三维模型数据质量,可参照本节要求执行。
2.3.1 坐标系
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按3度带投影。
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禁止对矢量图纸的坐标系和成果数据进行旋转、平移、缩放,坐标系应为世界坐标系(WORLD坐标系),基于坐标系的所有成果数据采用模型空间。
2.3.2 制图精度
以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3.3 图层命名
图层命名采用统一的命名标准,为了增加图层的排序性和清晰、明了,图层命名由三段组成,序号+英文代码+中文注释,段之间由“-”分隔。
序号:采用两位英文数字,如:“01”、“02”、“03”等,以利于图层名称在AutoCAD中分类清晰排序;
英文代码:采用两位英文字母,按照不同类型的管控项的中文拼音首字母统一定义;
中文注释:中文注释通常是图层的中文直观解释,但在有些图层命名规定中,中文注释也起到分类的作用。
城市设计标准化图件的图层图例标准参见本标准“第四章”。
2.3.4 图层管理
“0”图层是AutoCAD中的特殊图层,“0”图层中除了可以作为插入图块的基准层以外,不能存放任何其他数据;
图例内填充色与图层应保证一一对应;
同一图层必须采用统一的名称、实体类型、线型;
为保持数据成果的纯净,标准规定的图层必须保证只放置规定的数据内容,不得存放规定的数据实体以外的任何其它实体;
用户的过程草图及参考要素在设计过程中可以放在上表以外的任何图层,但在提交正式数据成果前必须删除。
2.3.5 文字标注
标题、落款、日期、图例和图纸说明文字字体要统一;文字大小视图纸尺寸大小而订,不作统一规定。
标题、落款、日期字体为黑体,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魏碑和隶书。数字和英文字母采用新罗马字(Time New Roma),颜色一律为黑色(AutoCAD颜色值为7)。
图例字体为宋体。
图纸中说明文字采用宋体;用地编号、地块名称等标注采用黑体,其他注记信息和标注采用宋体。缩图状态下(A3尺寸)打印,文字最小不小于2毫米,英文、数字不小于1.5毫米。
2.3.6 图形规则
矢量化成果均应严格按照每一张图各图层的CAD几何类型要求执行。
线图型应为PLINE(PY)线,并随层处理。
填充与边界线在同一层上,且全部随层处理。
用地边界线一定只能是多段线且要闭合(即闭合属性为“是”)。各地块边界之间应无缝连接,不能存在相交或包含的情况,更不能出现同一地块有多个地块边界。
图纸版式需包括以下要素:项目名称、图纸名称、图例、区位、风玫瑰、比例尺、设计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标志。
基本版面为A2及以上尺寸,可根据特殊用地形状进行加长调整。
3. 方案成果的要求
3.1 文本或说明
表达主要的城市设计意图的方案文本,或对城市设计成果中的关键内容做出必要性解释的文字说明。
3.2 图纸
各层次城市设计成果的核心图纸与其它图纸,内容参照《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执行,可结合城市设计的具体问题进行增补。
3.3 附件
包括视频、录音文件、照片、工作模型等设计相关资料;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汇报演示文件、公示展板、宣传单页等汇报展示资料等。
4. 标准化成果的要求
4.1 编制信息图
编制信息图用以表达城市设计项目编制范围、编制状态和相关信息,包括图形信息与属性信息,如表4-1所示。
表4-1:编制信息图图纸内容要求
图纸名称 | 表达形式 | 要素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编制信息图 | 图形类 | 规划设计范围 | 表达不同层次的规划设计范围 |
编制状态 | 规划设计项目的编制阶段,分在编和结题两种编制状态 | ||
属性类 | 边界属性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编制状态、批复号、编制层次、编制类型、委托单位、编制单位、项目启动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备注等信息 |
编制信息图应参照表4-2进行绘制,规划设计范围以闭合线表达,编制状态以填充表达,不同编制层次、编制状态均以图层进行区分,属性信息通过编制软件与规划设计范围线对应关联。
表4-2:编制信息图的绘制要求与图层图例规定
类别 | 绘制要求 | 图例要求 | |||||
CAD图层名 | 内容说明 | 几何类型 | 线型或样式 | 颜色 | 图例 | 图例名称 | |
编制信息图 | 20-Z-城设编制状态在编 | 规划设计项目在编状态 | HC | SOLID | 6 |
| 在编 |
20-Z-城设编制状态结题 | 规划设计项目结题状态 | HC | SOLID | 5 |
| 结题 | |
20-Y-城设总体范围线 | 总体或分区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范围 | PY | CENTER | 1 |
| 总体/分区总体城市设计范围 | |
20-Y-城设区段范围线 | 重点区段城市设计的编制范围 | PY | CENTER | 1 |
| 重点区段城市设计范围 | |
20-Y-城设街区地块范围线 | 街区(地块)城市设计的编制范围 | PY | CENTER | 1 |
| 街区(地块)城市设计范围 |
说明:几何类型PY指Polyline(复合线或线串)实体;HC指Hatch填充;BL指Block图块实体;Te指Text文本注记。
4.2 城市设计分区导控图
4.2.1 内容要求
城市设计分区导控图主要包括城市特色意图区导控图和其它用于管控的城市设计导控图。
(1)城市特色意图区导控图
对城市特色意图区的类型和范围进行划定,并提出分区导控要求,用于指导重点区段城市设计的开展。由总体城市设计确定城市特色意图区的基本布局框架,并在各分区总体城市设计中进行补充和完善。
在分区总体城市设计中对城市特色意图区的主要认知体验结构进行表达,包括认知路径、门户、景观节点与景观视线等方面,并提出分类导控要求。
(2)其它用于管控的城市设计导控图
包括对城市形态分区、风貌分区的导控图等。由总体城市设计确定形态分区和风貌分区的基本原则,并在各分区总体城市设计中进行补充和完善。
4.2.2 绘制要求
一般要求:城市特色意图区导控图的绘制,应满足本标准“2.3矢量文件数据质量”的相关要求。其它城市设计导控图参照执行。
图层图例规定:基本图层和图例的设定标准参见表4-3,特殊情况需对图层或图例进行补充的,可依据本技术标准的控制框架,并入相对应或类似的图层类别中归档管理。
表4-3:城市设计分区导控图的绘制要求与参考图层图例
类别名称 | 绘制要求 | 参考图例 | |||||
CAD图层 | 内容说明 | 几何类型 | 线型或样式 | 颜色 | 图例 | 图例名称 | |
特色意图区的分布 | 21-SP-公共中心地段 | 公共中心地段范围及填充 | PY/HC | CONTUNUOUS /SOLID | 15 |
| 公共中心地段 |
21-SP-枢纽门户地段 | 枢纽门户地段范围及填充 | PY/HC | CONTUNUOUS /SOLID | 35 |
| 枢纽门户地段 | |
21-SP-重要道路沿线 | 重要道路沿线范围及填充 | PY/HC | CONTUNUOUS /SOLID | 55 |
| 重要道路沿线 | |
21-SP-历史风貌地段 | 历史风貌地段范围及填充 | PY/HC | CONTUNUOUS /SOLID | 181 |
| 历史风貌地段 | |
21-SP-滨水地段 | 滨水地段范围及填充 | PY/HC | CONTUNUOUS /SOLID | 135 |
| 滨水地段 | |
21-SP-山前地段 | 山前地段范围及填充 | PY/HC | CONTUNUOUS /SOLID | 85 |
| 山前地段 | |
特色意图区的认知 | 21-SR-整体认知路径 | 进入片区的主要通道,能够展示城市整体风貌的重要路径 | PY | DASHED2 | 167 |
| 整体认知路径 |
21-SR-区段认知路径 | 贯穿地段整体,能够展示地段主要风貌特征的路径 | PY | DASHED2 | 237 |
| 区段认知路径 | |
21-SR-城市门户 | 具有一定展示度的区段主要入口空间 | BL | DASH | 179 |
| 城市门户 | |
21-SR-景观节点 | 标注主要的现代型、自然型、历史型景观节点 | BL | DASH | 211 |
| 景观节点 | |
21-SR-景观视线 | 观景点与景观物之间的视觉通廊或面域 | BL/PY | CONTUNUOUS | 188 |
| 景观视线 |
说明:几何类型PY指Polyline(复合线或线串)实体;HC指Hatch填充;BL指Block图块实体;Te指Text文本注记。
4.3 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图则
4.3.1 内容要求
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图则是重点区段城市设计成果运用于规划管控的核心图件,主要用于对提升型/特色型管控内容进行表达,如表4-4所示。
注: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在与控规衔接中如需对控规局部街区的土地使用、规划六线和用地指标有所修改的,应同步编制“控规xx街区变更图”,包含修改前图件、修改后图件、修改的依据与说明等内容,其表达方式应参照控规的标准化要求进行单独表达。
表4-4:重点区段城市设计的核心管控内容
管控内容 | > 结合控规标准化 ■ 必选管控项 □ 可选管控项 | |
控规衔接内容 | 土地使用 | > 土地使用 |
交通组织 | > 道路系统:高快速路、干道、支路 > 轨道交通线路与站点 | |
用地管理 | > 街区地块划分 > 用地指标:高度、密度、容积率 | |
提升/特色管控内容 | 重点街区系统 | ■ 重点街区:商业商务、公共设施、历史文化 □ 街区功能混合 □ 重要地下空间 |
开敞空间系统 | ■ 绿色开敞空间:山体、河湖、湿地 ■ 公共活动空间:城市公园、广场空间、滨水空间 | |
道路空间系统 | □ 道路功能属性:交通性、生活性、服务性 □ 道路景观属性:滨水型、沿山型 ■ 重要道路类型:景观快速路、景观大道、历史文化街道、生活性街道、泉道、其它慢行绿道 | |
景观空间系统 | ■ 重要景观界面:重要街墙界面、滨水沿山界面 ■ 重要景观视线:标志点,视廊/视域 □ 天际线 | |
建筑群体与 景观环境 | □ 总平面图示意 □ 建筑肌理引导 □ 景观环境引导 |
备注:以上内容,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增补、调整或删减。
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图则一般以单张图幅表达,图面信息包含图件基本信息、管控说明、图件,各部分的具体位置如图4-1所示。
图4-1: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图件的基本版式示意
基本信息包含图纸名称、区位信息、图例、相关信息等内容。
图件是对地段中重要的提升型和特色型管控项的综合表达,包括开敞空间、重点街区、道路空间、景观空间等方面的内容。
说明主要对区段的提升型和特色型管控项提出整体性控制引导要求。
4.3.3 绘制要求
一般要求: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图则的绘制,应满足本标准“2.3矢量文件数据质量”的相关要求。
图层图例规定:基本图层和图例的设定标准参见表4-5,特殊情况需对图层或图例进行补充的,可依据本技术标准的控制框架,并入相对应或类似的图层类别中归档管理。
表4-5: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图则的绘制要求与图层图例规定
类别 名称 | 绘制要求 | 图例要求 | 备注 | |||||
CAD图层名 | 内容说明 | 几何类型 | 线型或样式 | 颜色 | 图例 | 图例名称 | ||
重点街区系统 (VB) | 22-VB-重要商业商务街区 | 对重要的商业商务型街区或用地进行标识 | PY/HC | CONTUNUOUS /ANSI37 | 12 |
| 重要商业商务街区 | 重要地下空间范围可与其它重点街区类型相叠加 |
22-VB-重要公共设施街区 | 对重要的行政、文体、卫生等街区或用地进行标识 | PY/HC | CONTUNUOUS /ANSI37 | 21 |
| 重要公共设施街区 | ||
22-VB-历史文化街区 | 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标识 | PY/HC | CONTUNUOUS /ANSI37 | 181 |
| 历史文化街区 | ||
22-VB-重要地下空间 | 对重要地下公共空间的开发范围进行标识 | PY/HC | CONTUNUOUS /HEX | 45 |
| 重要地下空间 | ||
开敞空间系统 (VG) | 22-VG-绿色开敞空间 | 对生态或防护型的郊野、绿地、滨水空间等进行标识 | PY/HC | CONTUNUOUS /ANSI31 | 115 |
| 绿色开敞空间 | |
22-VG-公共活动空间 | 对公共活动型的绿地空间、广场空间、滨水空间等进行标识 | PY/HC | CONTUNUOUS /ANSI31 | 52 |
| 公共活动空间 | ||
道路空间系统 (VP) | 22-VP-景观快速路 | 对景观型快速路进行标识 | PY | DASHED2 | 201 |
| 景观快速路 | 一条道路可设置多重属性相互叠加 |
22-VP-景观大道 | 对重要的景观大道进行标识 | PY | DASHED2 | 20 |
| 景观大道 | ||
22-VP-历史文化街道 | 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意义的道路与街巷进行标识 | PY | DASHED2 | 192 |
| 历史文化街道 | ||
22-VP-生活性街道 | 对主要的(城市级/社区级)生活性街道进行标识 | PY | DASHED2 | 32 |
| 生活性街道 | ||
22-VP-重要泉道 | 对泉道的路径进行标识 | PY | DASHED2 | 150 |
| 重要泉道 | ||
22-VP-泉城绿道 | 对主要的慢行绿道进行标识 | PY | DASHED2 | 87 |
| 泉城绿道 | ||
景观空间系统 (VS) | 22-VS-重要街墙界面 | 对重要的沿道路、开敞空间、历史街巷的街墙界面进行标识 | PY | CONTUNUOUS | 7 |
| 重要街墙界面 | |
22-VS-重要滨水沿山界面 | 对重要的滨水和沿山型界面进行标识 | PY | DASHED | 7 |
| 重要滨水沿山界面 | ||
22-VS-重要景观标志 | 对重要的景观标志点进行标识 | BL | CONTUNUOUS | 1 |
| 重要景观标志 | ||
22-VS-重要景观视廊视域 | 对重要的景观视廊视域的位置、方向和视线范围进行标识 | BL | CONTUNUOUS | 156 |
| 重要景观视廊视域 | ||
其他 | 20-X-方案示意 | 方案总图示意等 | PY | CONTUNUOUS | 8 |
| 方案示意 | |
20-X-注记 | 对关键点标高等的标识等 | TE | 宋体 | 7 |
|
说明:几何类型PY指Polyline(复合线或线串)实体;HC指Hatch填充;BL指Block图块实体;Te指Text文本注记。
4.4 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
4.4.1 内容要求
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是街区(地块)城市设计成果运用于规划管控的核心图件,其核心管控内容如表4-6所示。不同类型不同级别重点区段范围内的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其管控内容的重点有所差异。重点区段的分类和分级参见《济南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3.5和3.6章节。
表4-6:不同类型不同级别街区(地块)城市设计的核心管控内容(必选/可选)
| ■ 必选管控项 □ 可选管控项 | 一般区段 | 重点区段 | |||||||||||||
公共中心地段 | 枢纽门户地段 | 重要道路沿线 | 历史风貌地段 | 滨水地段 | 山前地段 |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
街区建筑 | 退界管控 连通管控 | 建筑控制线 跨地块可连通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度管控 | 高层塔楼控制区 特殊高度控制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界面管控 | 街道墙控制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筑设计指引 | 建筑总平面示意 建筑体量、方位、密度;地标建筑 风格/色彩/材质/屋顶/特殊形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绿地水体广场 | 空间管控 | 地块内集中绿地广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场地竖向引导 | 关键点标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景观设计指引 | 景观示意或设计意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下空间 | 地下退界管控 地下连通管控 | 地下建筑控制线 地下跨地块可连通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交通与 通道 | 开口管控 | 机动车出入口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流线引导 | 特殊车行流线 公共慢行路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道管控 | 重要公共通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道路设计指引 | 特殊道路空间断面示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共活动 | 活力引导 | 公共功能业态 公共活力界面 公共活力节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以上内容,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增补、调整或删减。
注: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在与控规衔接中如需对控规局部街区的土地使用、规划六线和用地指标有所修改的,应同步编制“控规xx街区变更图”,包含修改前图件、修改后图件、修改的依据与说明等内容,其表达方式应参照控规的标准化要求进行单独表达。
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一般以单张图幅表达,具体内容需包含图则基本信息、图则说明、控制图、引导图及其他,各部分的具体位置如图4-2所示。
图4-2: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基本版式示意
基本信息包含图纸名称、区位信息、图例、相关信息等内容。
控制图是对城市设计控制要素进行综合表达的单幅图件,包括对塑造城市空间形态、交通组织等有重大影响并需准确定位的要素;如对需要重点控制的地下空间等有控制要求,可结合具体情况在控制图版面中增补相应的图面进行表达,增补图面的出图比例可适当缩小。出图比例一般不低于1:1000,下衬现状地形图和规划六线图。
引导图是对城市设计引导要素进行分类表达的若干图件,包括对优化地段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使用具有影响的内容。可根据地块情况对引导图数量做增减,不对比例作具体要求。
说明主要对街区(地块)中的城市设计管控项提出具体的控制引导要求。为体现执行操作中严格程度的差异,图则说明应区分“刚性要求”与“弹性要求”的用词与表述方式。其中,“刚性要求”的表述相对严格,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弹性要求”的表述具有一定弹性,表示允许稍有选择或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刚性管控项应严格执行,弹性管控项宜参照执行或在满足其控制引导意图的基础上结合整体方案进一步论证。
4.4.3 绘制要求
一般要求: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绘制,应满足本标准“2.3矢量文件数据质量”的相关要求。
图层图例规定:基本图层和图例的设定标准参见表4-7,特殊情况需对图层或图例进行补充的,可依据本技术标准的控制框架,并入相对应或类似的图层类别中归档管理。
表4-7: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的内容、绘制要求与图层图例规定
类别名称 | 绘制要求 | 图例要求 | 刚性/弹性 | ||||||
CAD图层名 | 内容说明 | 几何类型 | 线型或样式 | 色号 | 图例 | 图例名称 | |||
街区建筑 (B) | 退界与 连通 (B) | 23-BB-建筑控制线 | 建筑的后退控制线 | PY | DASHED | 32 |
| 建筑控制线 | 刚性 |
23-BB-跨地块可连通范围 | 地上建筑跨地块的可连通范围控制 | PY/HC | CONTUNUOUS /ANSI37 | 66 |
| 跨地块可连通范围 | 刚性 | ||
高度 (H) | 23-BH-高层塔楼控制区 | 建筑塔楼或高层建筑的高度控制分区 (限高限低等H) | PY/HC | CONTUNUOUS /SOLID | 253 |
| 高层塔楼控制区 | 刚性 | |
23-BH-特殊高度控制区 | 除高层塔楼以外需特殊控制的高度分区 (限高限低等h) | PY/HC | CONTUNUOUS /SOLID | 252 |
| 特殊高度控制区 | 刚性 | ||
界面 (W) | 23-BW-街道墙控制线 | 建筑的街墙控制线 (贴线率S/对位率R) | PY | CENTER | 132 |
| 街道墙控制线 | 刚性 | |
绿地水体广场 (G) | 空间 (S) | 23-GS-绿地 | 各类城市绿地 | PY/HC | CONTUNUOUS /SOLID | 63 | 绿地 | 刚性 | |
23-GS-水域 | 各类城市水体 | PY/HC | CONTUNUOUS /SOLID | 131 |
| 水体 | 刚性 | ||
23-GS-地块内集中绿地广场 | 地块内需要控制的集中绿地或广场 | PY/HC | CONTUNUOUS /GRASS | 82 |
| 地块内集中绿地广场 | 刚性/弹性 | ||
地下空间 (U) | 地下退界与 连通 (B) | 23-UB-地下建筑控制线 | 地下建筑后退控制线 | PY | DASHED | 26 |
| 地下建筑控制线 | 刚性 |
23-UB-地下跨地块可连通范围 | 地下空间跨地块的可连通范围控制 | PY/HC | CONTUNUOUS /ANSI37 | 46 |
| 地下跨地块可连通范围 | 刚性 | ||
交通与 通道 (T) | 开口 (E) | 23-TE-机动车出入口范围 | 允许机动车出入口开口范围 | PY | CONTUNUOUS | 1 |
| 机动车出入口范围 | 刚性 |
流线 (L) | 23-TL-特殊车行流线 | 特殊机动车流线组织及行驶方向示意 | PY | DASHED2 | 146 |
| 特殊车行流线 | 弹性 | |
23-TL-公共慢行路径 | 公共慢行路径示意(地面/地上/地下) | PY | DASHED2 | 56 |
| 公共慢行路径 | 弹性 | ||
通道 (P) | 23-TP-重要公共通道 | 连接(空中/地下)或穿越街区地块的城市公共通道示意 | PY/HC | CONTUNUOUS /AR-HBONE | 232 |
| 重要公共通道 | 刚性/弹性 | |
公共活动 (A) | 活力 (A) | 23-AA-公共功能业态 | 商业服务、公共设施等公共型功能业态 | PY/HC | CONTUNUOUS /ANSI33 | 204 |
| 公共功能业态 | 弹性 |
23-AA-公共活力界面 | 商业店铺或其他活力界面位置示意 | PY | DASH | 200 |
| 公共活力界面 | 弹性 | ||
23-AA-公共活力节点 | 室内外的公共活动集中的节点示意 | BL | CONTUNUOUS | 200 |
| 公共活力节点 | 弹性 | ||
其他 | 23-X-方案示意 | 断面示意、方案总图示意等 | PY | CONTUNUOUS | 8 |
| 方案示意 | 弹性 | |
23-X-注记 | 对距离、高度H或h、贴线率S、对位率D、关键点标高等的标识 | TE | 宋体 | 7 |
|
说明:几何类型PY指Polyline(复合线或线串)实体;HC指Hatch填充;BL指Block图块实体;Te指Text文本注记。
4.5 城市设计总平面图
4.5.1 内容要求
表达城市设计意图的城市设计平面填色效果图,一般针对区段城市设计和街区(地块)城市设计,对总体和片区城市设计不作要求。
4.5.2 文件格式
jpg格式总平面图:用于总平面表现,现有城市设计成果的汇总与拼贴,其用色表现形式应符合一般城市设计总平面表现的要求。
dwg格式总平面图:用于城市设计方案落位和建模。其基本信息应包括详细的建筑轮廓线(建筑基底轮廓线)、高度(层数)标注等信息。
4.6 城市设计三维模型
4.6.1 内容要求
反映城市设计意图的三维模型。
4.6.2 文件格式
max或skp格式模型:一般类型的重点区段,可用dwg格式总平面图中符合矢量数据要求的建筑轮廓线(建筑基底轮廓线)及相应的高度(层数)信息进行生成;特殊或复杂的重点区段的城市设计方案,应提交详细的三维模型。
5.1 成果提交与储存
城市设计归档成果内容包括城市设计编制成果和工作文件两部分。
5.1.1 编制成果提交
城市设计编制成果:城市设计编制成果包括方案成果与标准化图件,具体要求详见“3方案成果的要求”和“4标准化成果的要求”。
工作文件:包括编制技术要求、专家评审意见及落实情况、部门意见及落实情况、公众参与及落实情况、局各类审查及市政府、规委会落实情况、批复文件等相关工作文件。
5.1.2 储存目录与文件命名
每一个城市设计项目对应一个文件夹,文件存储目录结构分为四级,分别如下:
1)根目录:以“项目名称-编制层次”命名文件夹;
2)一级子目录:按方案成果、标准化成果、工作文件建立文件夹,并包含一个成果描述文件“项目名称-数据说明.doc”;
3)二级子目录:按具体文件的类型建文件夹,包括文本及说明、图纸、附件、编制信息图、各类导控图与图则、总平面图、三维模型以及各类工作文件等类型;
4)三级子目录之下,可以根据清晰分类的原则再划分子目录。其中文件以“编号+图名”的形式命名,如:01编制信息图.dwg。
各层级目录的关系如图5-1所示。
图5-1:文件储存目录示意图
5.1.3 数据说明文件
成果存放的根目录下面,编制单位应提供一个成果描述文件“数据说明.doc”,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编制单位填写):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Email:
2、验收记录(验收单位填写):
(1)初步验收记录
验收时间:
验收人:
联系电话:
Email:
(2)图层规范性
图元实体:
属性数据:
坐标变动:
数据杂质:
其它:
----------------------------------------------
初步验收结论:
5.2 标准化成果转换与入库
为使城市设计成果在济南市城市设计综合管控平台中进行应用,标准化成果须满足特定的入库要求,转换为平台支持的GIS格式。
5.2.1 GIS图层划分
GIS图层划分主要依据管控要素的功能类别和图形属性,GIS图层与CAD图层的转换对应关系参见“附件二:标准化成果转化入库要求”中表7-1、表7-3、表7-5所列,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调整。
5.2.2 图层属性挂接
GIS库中需要将城市设计管控项相关的管控要求填写进对应的GIS图层,各图层属性挂接要求参见“附件二:标准化成果转化入库要求”中表7-2、表7-4、表7-6所列,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调整。
5.3 数据成果验收
在城市设计成果通过审查之后,应按照本标准对其电子数据成果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编制单位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成果。
5.3.1 验收工作的组织
电子数据成果验收由济南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根据各片区编制进度的安排有序进行。
为避免验收工作的往复性、提高验收的工作效率,编制单位在提交验收前,须先期对各自的电子数据成果进行自检。
5.3.2 验收检查的基本内容
验收检查主要依据本标准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1) 数据档案电子文件组织是否规范、标准;
(2) 图层检查:根据本标准检查图层的完整性、图层的命名、线型、字体、颜色等规划标准有严格规定的内容;
(3) 图面实体检查:检查图元的重复、线段碎化、多边形是否封闭、相邻边的接边、符号表达等内容;
(4) 属性检查:根据相关规划标准对挂接属性的实体进行属性检查,检查属性数据的存储方式、属性字段的完备性、属性填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属性的数据格式等内容。
5.3.3 辅助软件工具
采用济南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统一提供的辅助软件工具进行数据规整、转换等处理。
6. 附则
本导则由济南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本导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特色意图区:指能够充分展现城市空间特色及对城市空间特色有重大影响的地区,分为市级和片区级两个层次。市级特色意图区是体现济南城市独特个性的地区,是城市空间形象的名片,在空间格局上具有决定性的控制作用。片区级特色意图区是指代表片区地域空间特色的地区,由片区城市设计确定范围并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景观体验路径:是对城市物质空间环境形成认知体验的活动通道,按认知对象、空间尺度、行动方式的差异,分为主要依托城市快速路的整体认知路径,和主要依托城市区段内道路的区段认知路径。
景观视线:是城市物质空间环境中观景点与具有良好景观效果的景观物之间的视觉通廊(景观视廊)或视觉面域(景观视域),是展示城市景观、建构景观认知格局的关键要素。
景观节点:是能够体现特色意图区的物质空间环境特色的关键节点,通常是景观体验路径的交汇点、景观视线的目标点。
城市区户:是进出城市区段的入口空间,包括地区重要立交枢纽、跨江桥等类型,也是展示区段形象的重要窗口。
绿色开敞空间:自然或人工种植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植物覆盖、虫鸟栖息的以生态功能为主的绿化区域,可兼顾少量公共游憩功能。
公共活动空间:可供大量人群聚集与活动的公园绿地、广场和滨水空间。在地段层面主要指室外的城市公共活动空间。
中心区:城市中心区是城市公共活动体系的核心,是商业商务、文化体育、公共服务等功能最集中的地区。
历史地段: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
景观快速路/景观大道:城市次干道以上等级的(长距离、大尺度为基本特征)对城市景观具有较高要求的城市道路,是展现城市整体形象的主要廊道。按交通等级的不同又区分为景观快速路和景观大道。
滨水沿山道路:与山、水、林、园资源直接或间接相临的,对道路界面、景观渗透、慢行通达等具有特殊要求的城市道路。
街道的功能类型:对于沿线有建设用地和建筑的城市街道,按照其功能关系的不同,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交通性街道,沿街以非开放式界面为主,交通性功能较强的街道。2)生活性街道,沿街以商业设施、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市民公共生活和活动较为集中的街道。可以分为主要服务于本地居民的社区型生活性街道和服务于地区和城市范围的城市型生活性街道两级。3)服务性街道,沿街以非开放式界面为主,主要用于解决后勤机动交通和集散的街道。
景观视廊/视域:观景点与具有良好景观效果的景观物之间的视觉通廊或视觉面域。是展现城市景观,构建城市景观格局的重要要素。
观景点:是认知城市景观环境的重要节点,如自然或人工制高点、开阔的城市绿地、广场或滨水空间等。
标志点:与城市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的单独性元素,具有唯一性特征,是人群辨别空间环境的重要参照物,例如地标塔楼等。
建筑后退控制线(简称建筑退让线):建筑物不得超出的界线。一般分为“低多层建筑退让线”和“高层建筑退让线”两类。
街墙控制线:建筑物裙房或塔楼的沿街沿路外墙应遵守(不得超出或后退)的位置线,一般为与道路或广场边界平行的直线段或曲线段,通常与该方向的建筑后退控制线重合。
建筑外轮廓线:指建筑外墙面水平投影的外轮廓线。
建筑贴线率:指建筑物贴建筑控制线的界面长度与街墙控制线总长度的比值,用以控制沿街建筑的连续性,一般运用于老城的历史街巷、广场空间以及其它强调街墙连续的街道空间。
建筑对位率:指建筑物贴建筑控制线的界面长度与建筑沿道路投影面总长度的比值(图6-1),用以控制沿街建筑的规整度和秩序感,一般运用于新城区。
建筑对位率P1=建筑外轮廓线与街墙控制线重合部分的总长度(B1+B2+…)/建筑沿道路投影面总长度L*100%。
图6-1:建筑对位率示意
敞廊:建筑底层室外连续的柱廊开敞空间。
商业通透界面:指出入口、店铺和橱窗等能够形成商业建筑室内外行为交互或视觉交互的界面类型。
(1)总体城市设计(分区导控图)
表7-1:分区导控图的GIS入库图层与CAD图层转换对应关系
序号 | GIS图层 | CAD图层注释 | CAD图层编号 | 类型 |
1 | 城市设计编制范围 | 城市设计编制范围 | 20-Y-城设总体范围线 | 面 |
2 | 特色意图区 | 公共中心地段 | 21-SP-公共中心地段 | 面 |
枢纽门户地段 | 21-SP-枢纽门户地段 | |||
重要道路沿线 | 21-SP-重要道路沿线 | |||
历史风貌地段 | 21-SP-历史风貌地段 | |||
滨水地段 | 21-SP-滨水地段 | |||
山前地段 | 21-SP-山前地段 | |||
3 | 认知路径 | 整体认知路径 | 21-SR-整体认知路径 | 线 |
区段认知路径 | 21-SR-区段认知路径 | |||
4 | 门户及景观节点 | 城市门户 | 21-SR-城市门户 | 点 |
景观节点 | 21-SR-景观节点 | |||
5 | 景观视线 | 景观视线 | 21-SR-景观视线 | 线 |
表7-2:分区导控图的图层属性挂接要求
GIS图层 | 编号 | 属性名称 | 字段类型 | 单位 | 备注 |
1、城市设计编制范围 | 1-1 | 项目名称 | 文本型 | ||
1-2 | 项目编号 | 文本型 | |||
1-3 | 编制状态 | 文本型 | 在编/结题 | ||
1-4 | 批复号 | 文本型 | |||
1-5 | 编制层次 | 文本型 | 总体城市设计/分区总体城市设计 | ||
1-6 | 编制类型 | 文本型 | 总体:市域/中心城/其它 分区总体:行政分区/特色风貌分区/其它 | ||
1-7 | 委托单位 | 文本型 | |||
1-8 | 编制单位 | 文本型 | |||
1-9 | 项目负责人 | 文本型 | |||
1-10 | 联系方式 | 文本型 | |||
1-11 | 项目启动时间 | 日期型 | |||
1-12 | 项目完成时间 | 日期型 | |||
1-13 | 规划面积 | 数值 | 平方公里 | ||
1-14 | 其它导控要求 | 文本型 | 除2至5项以外需要补充的其它导控说明 | ||
1-15 | 备注 | 文本型 | |||
2、特色意图区 | 2-1 | 类型 | 文本型 | 公共中心地段/枢纽门户地段/重要道路沿线/历史风貌地段/滨水地段/山前地段 | |
2-2 | 导控要求 | 文本型 | |||
2-3 | 备注 | 文本型 | |||
3、认知路径 | 3-1 | 类型 | 文本型 | 整体认知路径/区段认知路径等 | |
3-2 | 导控要求 | 文本型 | |||
3-3 | 备注 | 文本型 | |||
4、门户及景观节点 | 4-1 | 类型 | 文本型 | 城市门户/景观节点等 | |
4-2 | 导控要求 | 文本型 | |||
4-3 | 备注 | 文本型 | |||
5、景观视线 | 5-1 | 类型 | 文本型 | 视廊/视域 | |
5-2 | 导控要求 | 文本型 | |||
5-3 | 备注 | 文本型 |
(2)重点区段城市设计
表7-3:重点区段城市设计的GIS入库图层与CAD图层转换对应关系
序号 | GIS图层 | CAD图层注释 | CAD图层编号 | 类型 |
1 | 城市设计编制范围 | 城市设计编制范围 | 20-Y-城设区段范围线 | 面 |
2 | 重点街区系统 | 重要商业商务街区 | 22-VB-重要商业商务街区 | 面 |
重要公共设施街区 | 22-VB-重要公共设施街区 | |||
历史文化街区 | 22-VB-历史文化街区 | |||
3 | 地下空间利用 | 重要地下空间 | 22-VB-重要地下空间 | 面 |
4 | 开敞空间系统 | 绿色开敞空间 | 22-VG-绿色开敞空间 | 面 |
公共活动空间 | 22-VG-公共活动空间 | |||
5 | 道路空间系统 | 景观快速路 | 22-VP-景观快速路 | 线 |
景观大道 | 22-VP-景观大道 | |||
历史文化街道 | 22-VP-历史文化街道 | |||
生活性街道 | 22-VP-生活性街道 | |||
重要泉道 | 22-VP-重要泉道 | |||
泉道绿道 | 22-VP-泉道绿道 | |||
6 | 重要界面控制线 | 重要街墙界面 | 22-VS-重要街墙界面 | 线 |
重要滨水沿山界面 | 22-VS-重要滨水沿山界面 | |||
7 | 重要景观标志 | 重要景观标志 | 22-VS-重要景观标志 | 点 |
8 | 重要景观视廊视域 | 重要景观视廊视域 | 22-VS-重要景观视廊视域 | 线 |
表7-4:重点区段城市设计的图层属性挂接要求
GIS图层 | 编号 | 属性名称 | 字段类型 | 单位 | 备注 |
1、城市设计编制范围 | 1-1 | 项目名称 | 文本型 | ||
1-2 | 项目编号 | 文本型 | |||
1-3 | 编制状态 | 文本型 | 在编/结题 | ||
1-4 | 批复号 | 文本型 | |||
1-5 | 编制层次 | 文本型 | 区段城市设计 | ||
1-6 | 编制类型 | 文本型 | |||
1-7 | 委托单位 | 文本型 | |||
1-8 | 编制单位 | 文本型 | |||
1-9 | 项目负责人 | 文本型 | |||
1-10 | 联系方式 | 文本型 | |||
1-11 | 项目启动时间 | 日期型 | |||
1-12 | 项目完成时间 | 日期型 | |||
1-13 | 规划面积 | 数值 | 平方公里 | ||
1-14 | 其它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除2至8项以外需要补充的其它管控说明,如建筑群体、景观环境、实施策略等 | ||
1-15 | 其它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1-16 | 备注 | 文本型 | |||
2、重点街区系统 | 2-1 | 类型 | 文本型 | 重要商业商务街区/历史文化街区等 | |
2-2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2-3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2-4 | 备注 | 文本型 | |||
4、地下空间利用 | 3-1 | 类型 | 文本型 | 地下商业/停车场/轨道站等 | |
3-2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3-3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3-4 | 备注 | 文本型 | |||
3、开敞空间系统 | 4-1 | 类型 | 文本型 | 山体/河湖/湿地/城市公园/广场空间/滨水空间等 | |
4-2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4-3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4-4 | 备注 | 文本型 | |||
5、道路空间系统 | 5-1 | 类型 | 文本型 | 景观快速路/景观大道/历史文化街道等 | |
5-2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5-3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5-4 | 备注 | 文本型 | |||
6、重要界面控制线 | 6-1 | 类型 | 文本型 | 重要街墙界面/重要滨水沿山界面 | |
6-2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6-3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6-4 | 备注 | 文本型 | |||
7、重要景观标志 | 7-1 | 类型 | 文本型 | 地标塔楼/文化地标 | |
7-2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7-3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7-4 | 备注 | 文本型 | |||
8、重要景观视廊视域 | 8-1 | 类型 | 文本型 | 视廊/视域 | |
8-2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8-3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8-4 | 备注 | 文本型 |
(3)街区(地块)城市设计
表7-5:街区(地块)城市设计的GIS入库图层与CAD图层对应关系
序号 | GIS图层 | CAD图层注释 | CAD图层编号 | 类型 |
1 | 城市设计编制范围 | 城市设计编制范围 | 20-Y-城设街区地块范围线 | 面 |
2 | 退界管控 | 建筑控制线(地上) | 23-BB-建筑控制线 | 面 |
3 | 地下退界管控 | 建筑控制线(地下) | 23-UB-地下建筑控制线 | 面 |
4 | 连通管控 | 跨地块可连通范围(地上) | 23-BB-跨地块可连通范围 | 面 |
5 | 地下连通管控 | 跨地块可连通范围(地下) | 23-UB-地下跨地块可连通范围 | 面 |
6 | 高度控制 | 高层塔楼控制区 | 23-BH-高层塔楼控制区 | 面 |
特殊高度控制区 | 23-BH-特殊高度控制区 | |||
7 | 界面控制 | 街道墙控制线 | 23-BW-街道墙控制线 | 线 |
8 | 空间管控 | 各类城市绿地 | 23-GS-绿地 | 面 |
各类城市水体 | 23-GS-水域 | |||
地块内集中绿地广场示意 | 23-GS-地块内集中绿地广场 | |||
9 | 开口管控 | 机动车出入口范围控制 | 23-TE-机动车出入口范围 | 线 |
10 | 通道管控 | 重要公共通道 | 23-TP-重要公共通道 | 面 |
备注:流线示意、活力示意、重要断面示意等图件仅作为附件入库。
表7-6:街区(地块)城市设计的图层属性挂接要求
GIS图层 | 编号 | 属性名称 | 字段类型 | 单位 | 备注 |
1、城市设计编制范围 | 1-1 | 项目名称 | 文本型 | ||
1-2 | 项目编号 | 文本型 | |||
1-3 | 编制状态 | 文本型 | 在编/结题 | ||
1-4 | 批复号 | 文本型 | |||
1-5 | 编制层次 | 文本型 | 街区(地块)城市设计 | ||
1-6 | 编制类型 | 文本型 | |||
1-7 | 委托单位 | 文本型 | |||
1-8 | 编制单位 | 文本型 | |||
1-9 | 项目负责人 | 文本型 | |||
1-10 | 联系方式 | 文本型 | |||
1-11 | 项目启动时间 | 日期型 | |||
1-12 | 项目完成时间 | 日期型 | |||
1-13 | 规划面积 | 数值 | 公顷 | ||
1-14 | 其它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除2至8项以外需要补充的其它管控说明,如建筑体量/方位/布局/风格/色彩/材质/第五立面/特殊形式;景观环境与设施;实施策略等。 | ||
1-15 | 其它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1-16 | 备注 | 文本型 | |||
2、退界管控 3、地下退界管控 | 2/3-1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2/3-2 | 备注 | 文本型 | |||
4、连通管控 5、地下连通管控 | 4/5-1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4/5-2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4/5-3 | 备注 | 文本型 | |||
6、高度管控 | 6-1 | 类型 | 文本型 | 高层塔楼/特殊高度 | |
6-2 | 最大高度 | 数值型 | 米 | ||
6-3 | 最小高度 | 数值型 | 米 | ||
6-4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6-5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6-6 | 备注 | 文本型 | |||
7、界面管控 | 7-1 | 类型 | 文本型 | 贴线型街墙/对位型街墙 | |
7-2 | 贴线率 | 数值型 | % | ||
7-3 | 对位率 | 数值型 | % | 取值一般不小于75%,参考名词解释 | |
7-4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7-5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7-6 | 备注 | 文本型 | |||
8、空间管控 | 8-1 | 类型 | 文本型 | 贴线型街墙/对位型街墙 | |
8-2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8-3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8-4 | 备注 | 文本型 | |||
9、开口管控 | 9-1 | 类型 | 文本型 | 主要/次要 | |
9-2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9-3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9-4 | 备注 | 文本型 | |||
10、通道管控 | 10-1 | 类型 | 文本型 | 空中公共通道/地下公共通道/穿越街区(地块)的公共通道 | |
10-2 | 刚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10-3 | 弹性管控要求 | 文本型 | |||
10-4 | 备注 | 文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