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5执1978号《执行裁定书》、(2019)鲁0105执19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孟庆银名下坐落于槐荫区纬十二路9号御景城一区12(II)地下车库2161的房产,依法应过户至张敏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公告作废济房权证槐字第190692号《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