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新龙、何小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19-10-30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杨新龙、何小兰因保管不善,将济房权证槐字第1673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新龙、何小兰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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