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2020年9月2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济南鹿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鹿泉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健 0531-66605081
2020年10月15日
正文报告表.pdf
初审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