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人按揭贷款购买的新房,在个人办证之前,可以与银行一同申请办理预抵押登记。待个人符合办证条件时,可申请预购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及提交资料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窗口办理:
1、受理:登录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大厅或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企业或个人同金融机构选择就近的不动产大厅服务窗口进行申请。
2、领取证书:登记机构审核登记后,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缴纳登记费,领取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或选择网上缴费EMS邮寄送达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也可选择直接领取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网上办理:
1、网上申请:企业或个人指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依据金融机构要求提交相关贷款资料,同时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金融机构通过“网上抵押系统”或“业务联办系统”上传抵押登记资料,提出申请。
2、领取证书:登记机构审核登记后,金融机构可通过不动产网上抵押系统领取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也可就近到不动产登记大厅领取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提交必备资料
(一)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提交必备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主债权及抵押合同(原件。建议使用《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专用)》。)
其他资料(视情况提交)
一是委托代理的,个人提交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交委托书(单位盖章)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已办理机构备案的不需提交;未备案的,提供原件);
二是经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如合同有修改提供双方确认的纸质版原件;
三是如该楼幢土地已抵押,土地抵押银行需出具同意预售的证明,现抵押银行需出具知晓证明,如抵押银行为同一银行可不再重复提交此证明;
四是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需先解除在建工程抵押后方可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二)预购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提交必备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2、预购商品房转现房抵押登记声明。
其他资料(视情况提交)
一是委托代理的,个人提交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交委托书(单位盖章)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已办理机构备案的不需提交;未备案的,提供原件);
二是已核发纸质版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由当事人提供纸质证书;
三是相关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