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 2021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遗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 2021年7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桑梓国土所(桑梓店街道办事处怀庄村南,国道308路北)
联系方式: 88075928
序号 | 原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继承人 |
1 | 董增发 | 集体土地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北董村 | 天桥集用(2014)第0404089号 | 楚辛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