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1-0115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1-08-25 发布日期: 2021-08-2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21〕130号)
- 发文字号: 济自然规划发〔2021〕130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21〕130号).pdf
《关于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21〕130号)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
办理模式的通知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区县(含功能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委〔2021〕48号)、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21〕69号)要求,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现将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总体要求
济南市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不动产抵押登记,包括现场窗口申请、通过“济南市不动产网上抵押登记系统”或联办平台申请的业务,自2021年9月1日起,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将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主债权合同、抵押(担保)合同、问询笔录等合并为《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
二、工作内容
(一)规范申请资料。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后,使用《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替代原提交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抵押双方签订的主债权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由抵押双方当事人自行留存,无需提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凭《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抵押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和抵押人产权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人对提交的《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中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启用电子签章(签名)。通过网上模式办理的抵押登记,启用电子签章(签名)。申请人提交经电子签章(签名)的《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等电子文书、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电子身份材料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现场申请的抵押登记业务,由受理窗口对全部申请资料数字化后传递审核。
(三)采用电子档案。实行抵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后,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需将抵押登记全部申请材料进行电子化扫描,通过系统传递抵押相关属性数据,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电子材料和数据进行审核,建立电子档案。办理抵押权登记所需的纸质材料,由各金融机构与抵押人双方自行保管。各金融机构应确保抵押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所扫描传递的电子材料、数据与纸质档案内容一致,确保《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和主债权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内容一致。因材料不一致、虚假申请等原因导致的法律后果,由各金融机构自行承担。
(四)压缩工作时限。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结合新模式要求,及时对自身内部管理模式及操作流程进行相应的调整完善,不断提高登记效率,确保抵押登记0.5个工作日内办结,深入推进“政银合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
收件 | 编号 | 收件人 | ||
日期 |
单位:√平方米 □公顷(□亩)、元
登记类型:
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一般抵押/最高额抵押/在建工程一般抵押/在建工程最高额抵押
预告登记——设立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抵押
申 请 人 情 况 | 抵押权人情况 | |||||
抵押权人姓名(名称) | ||||||
身份证件种类 | 证件号码 | |||||
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抵押人情况 | ||||||
抵押人姓名(名称) | ||||||
身份证件种类 | 证件号 | |||||
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债务人情况(债务人与抵押人一致的勾选:□同抵押人) | ||||||
债务人姓名(名称) | ||||||
身份证件种类 | 证件号 | |||||
情 况
| 坐落 | 多套房屋附清单: 坐落、不动产单元号、面积、用途、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
不动产单元号 | ||||||
面积 | 用途 |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类型 | □纸质/□电子 | ||||
抵 押 情 况 | 主债权合同编号 | 抵押合同编号 | ||||
产生债权债务原因 | □借贷/□业务合作(非直接借贷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 债权债务类型 | □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其他(非借贷) | |||
抵押方式 | □一般抵押 |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 | (万元) | |||
债务履行期限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 |||||
□最高额抵押 | 最高债权额 | (万元) | ||||
最高债权确定期间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 |||||
担保范围 | ||||||
贷款用途(在建工程抵押填写) | ||||||
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上述不动产权利。 □抵押期间,乙方转让不动产权利的,应会同甲方一并办理抵押权变更。 | |||||
抵押顺位 | □本抵押为第 1 顺位抵押。 □本抵押为第 顺位抵押,抵押权人特此申明已知晓该抵押物前面顺位的具体登记情况。 | |||||
领 证 事 项 | □电子证照(银行线上申请抵押业务,默认使用电子证照) 本人同意只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不需要纸质证书。 □EMS领证 本人自愿委托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代为领取上述房屋的登记证书及签署领取该证时的相关文件,并委托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将上述证书邮寄本人,本人在收到证书的同时,支付相应的邮寄费用。因邮递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委托人自行协商解决。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电话: 收件人地址: 邮政编码: □柜台领证 | |||||
询 问 事 项 | 1、您的申请是否为真实意思表示? 是( )否( ) 2、抵押人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是( )否( ) 3、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时,是否同意将该不动产涉及的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转为现房抵押登记? 是( )否( ) 4、是否为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是( )否( ) | |||||
其 他 事 项 | 1、抵押双方同意抵押物坐落、面积、用途最终以确权后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 2、本申报表与(主债权及抵押合同编号)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承诺本表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开展的业务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承诺如因虚假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3、申请人已充分知晓所申请办理的不动产在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异议、查封、居住权等情况。 4、共同担保事项: 5、其他约定事项: | |||||
备 注 | ||||||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原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抵押权人签章): 申请人(抵押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