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2-0130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2-01-10 发布日期: 2022-01-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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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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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工作主线,坚持制度建设走在前面,法治保障走在前面,扎实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坚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在全系统工作会议、工作业务会等会议多次作出部署,要求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全年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8次,开展领导专题学法26次。

(二)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制定《2021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印发《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推动、同落实。组织参加灯塔在线习近平法治思想等5个专题培训班学习,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宣讲,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定《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确定今后5年普法目标任务。印发《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构建“人人有责、齐抓共管”普法立体格局。用好用活“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宪法日等节点,不断扩大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范围,向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普法宣传信息稿件11篇。政策法规处被自然资源部表彰为“七五”普法先进单位,3家单位和3名同志被省自然资源厅表彰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动产登记中心法治工作室被省厅评为先进法治工作室,3名同志被评为先进自然资源咨询员。

二、构建法治治理体系,全力推动制度建设   

(一)突出立法引领。加强立法前瞻性研究和项目储备,积极和市人大、司法局对接,统筹协调立法项目。完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查工作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修改《济南市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参与《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条例》起草,对“四区”土地和规划政策进行梳理,拟定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条款。

(二)开展文件制定及清理工作。新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修订延续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对仍适用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印发《关于废止〈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2021年9月前制定并使用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限制公平性竞争情形进行梳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梳理成果,顺利通过市级公平竞争专项检查。

(三)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案件、民商合同等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严格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按程序完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办理完成各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事项 151 件,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1457件,合法性审核率均达100%。

三、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规范自然资源管理行为

(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高效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积极推进流程再造,全力打造科学高效的审批链条,夯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基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流程再造成果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固化阶段性工作成果。二是有序开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公职律师管理等长期性工作的制度方案,积极做好济阳、章丘结束过渡期后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法定职责,明确职能边界,充分发挥体制机制的规范作用。三是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70项,编制形成自然资源“不罚清单”。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事项14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对188宗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审核。强化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176名执法人员和9名听证人员参加新《行政处罚法》培训学习考试,为40名证件到期人员进行年审,对41名换证人员进行培训考试,新申办证件23件。

(二)打造服务发展新引擎。一是强化土地要素支撑。对全市重点项目实行精准用地保障,批复征收土地5.47万亩,供应土地13.05万亩,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11.89万亩。认真落实工业强市战略,供应工业用地2.4万亩;深化标准地改革,供应标准地1.93万亩。全力保障起步区高质量发展,制定24条创新举措。积极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项目90个面积2700亩,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2宗。二是突出规划服务引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两轮“三区三线”试划成果,同步推进市、区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塑造“东强西兴南美北起中优”城市发展新格局。高质量开展起步区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大桥组团控制性规划及16个专项规划编制,建立完善起步区“1+4+16+N”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综合交通战略规划、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高标准策划黄河生态风貌带城区段样板示范线路近期建设提升方案,编制雪野片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四港三区”联动—枢纽新城规划、济南智能智造走廊规划等重点片区规划。

(三)强化自然资源保护。一是认真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印发《关于全面建立田长制的实施意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田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任总田长的四级“田长制”。强化激励机制筑牢保护堡垒,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激励办法,12个街镇获省级耕地保护激励资金,30个街镇获市级耕地保护激励。二是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成立联动执法工作组,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与市检察院制定《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破解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制止难、执行难、修复难问题。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问题整治“回头看”,整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366宗,建立“112”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工作机制,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切实抓好矿山安全生产,持续推进破损山体整治,累计完成231处破损山体治理、面积1030公顷。

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实现惠企利民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持续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推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二手房交易不见面办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地)即办证”全覆盖等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建立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动态化衔接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济南市登记财产指标在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名列全国第五名,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全省第一名。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单位。

(二)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开展“一码关联”土地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研究,持续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两个豁免清单,实行规划审批人责任制,建设项目实现3个工作日办结。建立政务跟踪“一屏监管”系统,用绿、黄、红三色柱状图标识业务办理进度,动态监管提升审批效率。“山东省济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合格项目10月份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验收。首创不动产登记国家级标准化模式被推荐为2021年山东省改革试点成果,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率超过90%。

(三)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聚焦重点领域和群体,局领导带队组成17个服务队,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办法,围绕历史遗留“棘手”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梳理事项91项,聚焦13项群众急难问题,形成《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规划引领服务精准支持济南新动能转换起步区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等有价值的调研报告26篇,获得锦旗90余面。制定《关于全市重点项目精准用地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山东重工、吉利新能源汽车、医疗硅谷、比亚迪汽车等一大批重点区域及重点产业项目和轨道交通4号线、济潍高速、G104京岚线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扩建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提供土地支撑。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依法办理行政争议案件全年新增行政争议案件335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99件,行政诉讼案件236件。针对行政诉讼多、案件集中等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编写《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工作动态》两期,进一步分析败诉原因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案件办理水平。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按要求组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应出尽出”1-12月份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强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监管受理系统”部署应用,推动出台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文件,参加省厅历史遗留项目评审,以第3名和第4名的优异成绩入选全省优秀历史遗留典型案例。集中受理城市建设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53个,比去年增加52.4%;审结城市建设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18个,同比增加61.5%;办结108个,同比增加44%。其中办结居民房产登记发证20181户建筑面积288.2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加181.2%、226.9%;办结企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发证37家93个建筑建筑面积95.44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加8.8%、20.8%、62.6%。

)依法组织各类听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听证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完善听证程序。组织依职权类听证会3次,涉及征地补偿标准、闲置土地收回等重点工作;组织依申请类听证会40次,其中,行政处罚类12次,规划类听证28次,听证中注意法规政策宣讲,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国家对自然资源约束趋紧,我市新的发展框架正在形成,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土地供应与项目需求之间存在矛盾。同时,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利用不充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在编制。开展“两规”一致性分析与差异处置,开展生态安全格局与生态修复、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多项专题研究,同步开展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黄河生态风貌带、济泰山脉一体化等10项重点区域规划研究,正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进编制报批工作。

三是涉访涉诉案件持续增加。涉及征地补偿、征地信息公开、土地执法、不动产登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呈现频发趋势,容易激发社会矛盾。

七、2022年工作打算

坚持精准高效,强化土地要素支撑。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超前介入、服务引导项目优化选址,实行精准征地供地,分级分类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加快落地。科学编制执行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调控供地结构、规模和节奏,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标准地”改革,服务工业强市战略实施。加快推动土地储备市级统筹,建立健全市级土地储备库,建立未供应储备土地“一张图”。强力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建立土地“征供管”全流程机制,编制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坚持高点定位,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高质量编制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不同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精准传导和有效实施,塑造“东强西兴南美北起中优”城市发展新格局。加快编制《济南都市圈空间战略研究》,编制完善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启动区(大桥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市域统筹。系统谋划区域性铁路、高速、轨道等交通要道,统筹做好莱芜、章丘、济阳、临空、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区域路网优化提升。高质量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试点片区控制性规划,制定地下空间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坚持统筹管护,守住自然资源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建设,实行市级耕地保护激励政策。统筹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严格落实“112+网格化”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机制,确保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控制在3%以内。高质量编制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持续推进废弃废弃露天开采矿山恢复治理。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推进平阴绿色示范园区建设,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四是坚持高效服务,全力保障民生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规划城市的工作理念,优化民生服务设施配置,编制“15分钟生活圈”专项规划。全面推进“数字赋能”工程,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体系,深入推进“一码管地”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深化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推动林权、土地承包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地上地下立体空间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加快解决国有企业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

是坚持精准普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抓好新法规、新政策宣传,做好法治品牌培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研讨,提高工作人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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