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2-00004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2-01-06 发布日期: 2022-01-0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济南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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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济南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6日)

济南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南市统计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8年9月,济南市启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国家下发的调查控制界线为调查区域,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本次调查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举证、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以覆盖全市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历时3年,调查92.7万个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44821.04公顷(517.24万亩)。其中:水田2350.78公顷(3.53万亩),占0.68%;水浇地269858.94公顷(404.79万亩),占78.26%;旱地72611.32公顷(108.92万亩),占21.06%。59%的耕地分布在鲁北平原区,商河县、济阳区和章丘区的耕地较多。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74102.83公顷(411.16万亩),占全市耕地的79.4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7940.97公顷(41.91万亩),占8.1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7512.65公顷(56.28万亩),占10.8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955.80公顷(7.43万亩),占1.4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08.79公顷(0.46万亩),占0.09%。

全市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耕地272209.72公顷(408.32万亩),比重为78.94%;无灌溉设施的耕地72611.32公顷(108.92万亩),比重为21.06%。商河县、济阳区、天桥区和槐荫区有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大;钢城区、市中区和长清区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大。

(二)园地101940.5公顷(152.91万亩)。其中:果园69590.07公顷(104.39万亩),占68.27%;茶园123.17公顷(0.18万亩),占0.12%;其他园地32227.26公顷(48.34万亩),占31.61%。园地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地丘陵区,历城区、莱芜区、长清区的园地占全市园地的67%。

(三)林地248282.60公顷(372.4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16281.69公顷(174.42万亩),占46.83%;竹林地4.93公顷、灌木林地22447.92公顷(合计33.68万亩),占9.05%;其他林地109548.06公顷(164.32万亩),占44.12%。林地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地丘陵区,莱芜区、历城区、长清区的林地占全市林地总数的56%。

(四)草地27047.78公顷(40.57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较多的为章丘区、莱芜区和长清区,占全市草地总数的70%。

(五)湿地391.07公顷(0.59万亩),“三调”首次开展湿地调查,全部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黄河沿岸区县。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7602.22公顷(281.4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60320.46顷(90.48万亩),占32.15%;建制镇用地16870.44公顷(25.31万亩),占9.00%;村庄用地101978.21公顷(152.97万亩),占54.36%;采矿用地6267.34公顷(9.40万亩),占3.3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65.77公顷(3.25万亩),占1.15%。

(七)交通运输用地30654.19公顷(45.9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868.05公顷(4.30万亩),占9.36%;轨道交通用地232.43公顷(0.35万亩),占0.76%;公路用地15575.70公顷(23.36万亩),占50.81%;农村道路11478.33公顷(17.22万亩),占37.44%;机场用地496.11公顷(0.74万亩),占1.62%;港口码头和管道运输用地3.57公顷(53.55亩,分别是8.85亩和44.70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952.61公顷(88.4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7238.63公顷(25.86万亩),占29.24%;湖泊水面1612.00公顷(2.42万亩),占2.74%;水库水面7536.33公顷(11.30万亩),占12.78%;坑塘水面8830.87公顷(13.25万亩),占14.98%;沟渠16172.95公顷(24.26万亩),占27.43%;水工建筑用地7561.83公顷(11.34万亩),占12.83%。济阳区、商河县、章丘区和莱芜区4个区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三调”成果数据,充分发挥“三调”数据基底作用,推动“三调”成果广泛应用。

目前,“三调”成果已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多规合一、三条控制线划定提供基底数据,同时为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等多领域重点工作提供统一的平台和基础数据支撑。

“三调”成果公布后,我市将根据《土地调查条例》的要求,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保持成果现势性,每年国土调查结果经国家确认后予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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