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部门解读】《济南市规划审批“豁免”清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印发实施的第一批《济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济南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豁免清单》基础上,学习南京、杭州、武汉、青岛等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分类、逐步扩大范围,研究制定《济南市规划审批“豁免”清单》。
一、政策文件要求
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98号),要求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2021年、2022年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将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度,列为年度改革任务。2022年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提出简化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2022年省卫生健康委、省自然资源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献血场所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具备可移动性的半固定式临时献血设施,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二、主要内容解读
《济南市规划审批“豁免”清单》分为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列举了城乡规划法律规定未纳入规划管理范畴的事项,以及因优化营商环境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事项,分为装修维护类、公共服务类、市政设施类、更新改造类,共27项。
第二部分,列举了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事项,共9项。
第三部分,列举了在规划许可要件完备后,免于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直接依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事项,共3项。
第四部分,明确了列入本清单第一项和第二项的事项,不再单独设置办理流程或出具规划审查意见;对本清单明确提出实行动态管理等相关要求。
本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济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济南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豁免清单>(第一批)》(济自然规划发〔2021〕132号)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