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2-0133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2-12-22 发布日期: 2022-12-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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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工作主线,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坚实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先后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4次,坚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党组会、局长办公会12次研究普法、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法治专项工作,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制定《2022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推动、同落实。
(二)全面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系列活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培训,以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三会一课”“灯塔大课堂”、网络培训专题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12月21日—26日,组织为期5天的处级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原原本本、全面系统、认真扎实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红色教学基地实地教育,开展《百年大党面对面》《习近平在正定》等专题学习,组织“光影映初心”主题电影党课。
二、拓展宣传维度,全面打造“普惠泉城•法润自然”品牌
(一)强化系统内普法学法。突出领导干部学法,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党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6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增强党纪法律意识。突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组织执法监察、土地储备、土地征收、法治建设等专题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编印《合理开发保护自然资源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百问百答》,作为依法行政重要参考,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建设。
(二)推动普法展现新成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强化队伍建设,联合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壮大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的通知》,在全市选拔自然资源咨询员,增强基层法治力量,形成全市自然资源普法工作网。在局网站开设“普惠泉城•法润自然”专栏,制作普法动漫视频、专题宣传视频14件,适时更新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小知识,增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构建矩阵式法治文化阵地,开创性地将法治阵地建设与耕地保护奖励资金相结合,采用“耕地保护效果凸显→获得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反哺法治阵地建设→自然资源保护效果进一步提升”循环模式,依托公园、广场、单位等建设5处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在全省6•25全国土地日现场会中,我市作为室外会场,播放了普法宣传节目。率先参加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乡村法治带头人》栏目,介绍我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亮点和自然资源咨询员经验。我局获得省自然资源厅法治宣传先进单位,展览馆被评为法治宣传基地。
(三)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一是“面对面”式普法。将普法宣传阵地前移,立足窗口业务办理,印制相关宣传彩页,对办理业务的群众,开展面对面零距离普法宣传。与济南广播电台联合推出《身边不动产》栏目,每周四播出一次,通过热线栏目主动送政策、送服务、办实事。二是“上门送法”式普法。依托“送服务、解难题、转作风、提能力”活动送法上门,组织干部职工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4•22”世界地球日、 “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重要节点,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网络式”普法。充分利用公众号、网络媒体、户外大屏发布典型案例、法律知识普及等,构建普法宣传的最大同心圆,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广度和力度。坚持以案释法,及时筛选全国自然资源系统的10个案例上传到局网站,增加普法工作实效性。针对全系统发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编写《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工作动态》两期,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三、构建法治治理体系,全力推动制度建设
(一)突出立法引领。加强立法前瞻性研究和项目储备,积极和市人大、司法局对接,完成2023年人大立法计划,2023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统筹协调立法项目。完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查工作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完成以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件,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5件。
(二)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案件、民商合同等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严格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完成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市政府常务会会签事项150余件,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合法性审查538次,合法性审核率均达100%。
(三)构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机制。制定《济南市违法用地上建筑物没收处置办法》,明确了没收移交程序和处置方式,妥善解决没收违法建筑物行政处罚执行和处置难题。严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编制《济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100余项重点任务。会同市公安局建立“黄河安澜•生态警务”联建工作站,制定《“黄河安澜•生态警务”联建工作站协作机制(试行)》,完善自然资源保护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探索试点国土资源所、公安派出所合署办公制度,将28个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频率较高的镇(街)列为重点监管区域,在全市开展黄河沿线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移送公安机违法犯罪线索20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7人。
四、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规范自然资源管理行为
(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强化政务服务工作。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推进线下规范服务、线上便捷服务、线上线下深入融合,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开展“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统一服务标准,推进事项集成办理,完善办事指南,提升网上服务成效度。二是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梳理编制自然资源“不罚清单”事项34项,分解行政执法事项职权确定行政执法责任事项145项。印发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对189宗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审核。强化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为46名证件到期人员进行年审,新办行政执法人员证件35人。
(二)打造服务发展新引擎。一是强化土地要素支撑。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万亩,报批征地4.3万亩,保障了济郑高铁、比亚迪等重点项目用地。供应土地7.6万亩,落实工业强市战略,供应工业用地1.36万亩,占出让土地的53%,其中“标准地”1.01万亩。处置批而未供6.03万亩、闲置土地2257亩,处置规模均超出省级任务要求。二是突出规划服务引领。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报自然资源部审查,城市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空间568平方公里,保障了起步区大桥组团、山东大学章丘校区、山东重工产业园等重点区域和机场二期改扩建等477个重点项目发展空间。积极推进27项市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编制《济南市城市停车规划》,完成《济南市中心城道路网优化及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济南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有效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三是提升城市风貌品质。修订发布《济南市建筑设计导则》,将全市风貌进行分区域管控。完成千佛山广场景观设计,加强城市风貌及黄河两岸风貌研究。深化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研究,历下区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提升项目入选住建部示范案例,济南历史文化名城和芙蓉街、将军庙两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入选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案例。编制15分钟生活圈专项规划,塑造绿色低碳、生态宜居的社区有机生命体。
(三)强化自然资源保护。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推动“田长制”落实,我市被确定为全省首个“田长制”应用场景试点城市;健全耕地保护“双指标+资金”激励机制,奖励范围及额度均居全省首位。严格耕地“占补平衡”,依法补充耕地1.24万亩,组织区县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0.84万亩;做好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复耕耕地6.8万亩。二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印发《济南市关于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打击“砂霸”“矿霸”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济南市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领域“除两霸”专项行动、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长牙齿”硬措施,严厉打击自然资源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市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189宗,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2批135宗,没收矿产品8678吨,收缴罚没款163.5万元。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推广“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场景应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建别墅问题整治,全面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整治成果。开展南部山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认真开展卫片执法工作,2021年度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1.57%,处于全省优秀水平。严格落实矿产资源督察制度,开展“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专项督导检查、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科技管矿平台建设,全市22家持证露天矿山实现可视化监管。配合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整治相关工作,组成专项检查组3次赴各区开展督查。
五、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实现惠企利民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一码关联”工作,深化空间资源码、不动产单元码应用,构建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业务高效协同、系统共享集成的管理体制,建立土地资源数字化治理新格局。完成2022年“揭榜挂帅”改革创新试点任务,推进“一张图”统筹项目策划生成、推行“用地清单制”、全面推进“多测合一”3项改革任务。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减化申请资料,减少申请环节。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设计方案“豁免清单”,对5大类、39项建设内容免予规划审查审批,进一步保障“带方案”供地项目“拿地即开工”、“验收即办证”。其中推进“一张图”统筹项目策划生成、推行“用地清单制”被省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先进创新案例在全省推广。
(二)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借助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思维改进政务服务模式、拓展政务服务功能,采取信息数据共享、电子证照、EMS免费邮寄等措施,优化“跨省办”、“一联办”等不见面办理方式,推动更多民生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更多涉企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不见面”审批,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69万件。全国首创的不动产登记“云柜台”全面开发完成,实现80%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全面开启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便利化改革,实现1390万页档案数字化,对外提供电子档案查询114万条(次),顺利通过国家级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申报。完成不动产存量电子证照生成,应用电子证照152万余次,累计475万余次,实现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跨越。全国创新推出“带押过户”登记济南模式,解决了二手房交易时间长、风险大、成本高等问题,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提高服务发展能力水平。聚焦重点领域和群体,局领导带队组成10个服务队,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办法,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推出“用地清单制”,将过去企业拿地后办理的12项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部门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建设周期缩短3—6个月、用地成本节省约3万元/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码上直办”,实现项目从选址预审、用地报批到确权登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编制“招商一张图”,构建“规划引领、靶向招商、精准供地”新模式。推进新型基础测绘济南试点区域项目开展,建成济南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一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依法办理行政争议案件。全年新增行政争议案件221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66件,行政复议案件55件。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要求组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应出尽出”,1-12月份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依法组织各类听证,组织依职权类听证会3次,涉及征地补偿标准、闲置土地收回等重点工作;组织依申请类听证会37次,其中,土地类听证12次,规划类听证25次。听证中注意法规政策宣讲,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二)强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城市建设历史遗留无证建筑登记发证问题,共审结城市建设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55个,其中居民房产登记项目71个、16456户面积221.61万平方米,企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项目84个面积166.4万平方米。加快解决省军区及驻济部队无证建筑项目权属登记,制订《关于山东省军区无证建筑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确保了在11月把省军区19项遗留问题全部办结。
(三)积极稳妥化解各类信访案件。推进精准信访,组织开展“精准服务年”活动,精准了解群众诉求,精准把握信访动态,精准分析问题成因,精准化解矛盾纠纷,精准开展督导检查,共接待群众来访27批次、227人次;电话来访38人次,办理人民来信748件,民生连线142件,受理率和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做好信访预警工作,出台《信访突出问题信息直报工作制度》,提升信访事项预判能力,编制信访工作“舆情预警”信息15期,编印“信访工作动态”12期。扎实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和“治重化积、初信初访、源头治理”百日攻坚专项治理信访积案化解,171件任务化解156件,完成91.2%。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国家对自然资源约束趋紧,我市新的发展框架正在形成,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土地供应与项目需求之间存在矛盾。同时,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利用不充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涉访涉诉案件数量频发。涉及征地补偿、征地信息公开、土地执法、不动产登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呈现频发趋势,容易激发社会矛盾。
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的力度需加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存在薄弱环节,普法的宣传覆盖面不够宽、氛围不够浓,教育宣传形式比较单一,打造的亮点和典型较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八、2023年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精准高效,强化土地要素支撑。实行政策文件规范化、要素分配项目化、项目指标清单化,科学编制2023年度供地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的总量、布局、时序和方式。持续落实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确保出让工业用地占出让土地面积不低于30%。大力盘活土地存量,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完成2023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的更新,构建覆盖全域的、城乡统一的政府公示地价体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二是坚持高点定位,深化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上半年争取完成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工作。完成15个区县(功能区)的区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推进29个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谋划全市综合交通空间体系,研究出台停车配建指标地方标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开展《济南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调研,为制定提供支撑。完善城市设计体系,评估修订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技术导则,以“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段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体系落实全域全要素管控要求。
三是坚持统筹管护,守牢自然资源底线。强化县域范围内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全力做好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创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移送纪委监委追责机制。严格矿产资源管理,切实加大矿产勘查力度,优化矿业布局,有序出让砂石土类采矿权。完成《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修订,完成《济南市山体保护规划》修编。
四是坚持精准普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抓好新法规、新政策宣传,做好法治品牌培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研讨,提高工作人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