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不是想占就能占,看!有人违法了!
近日,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村村民李某正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经现场核查,当事人已完成葡萄棚架的搭设,但尚未破坏种植条件。执法人员及时制止并下达《责令改正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对此,李某很不理解,认为自己的地为啥不能想种啥就种啥?想栽啥就栽啥?
对于李某的疑问,执法人员现场向他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李某听完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支持国家的规定。
李某的疑惑,很多群众都存在,普遍认为自家的地,过去想种什么就种什么,为啥现在不行了?
下面小编就仔细给乡亲们普及一下,新政策下如何种好地!
过去,在自家的承包地或流转土地上,只要不是“非农化”,至于种什么,自己想种什么就种什么,没人问,也没人管。但从2020年以来,形势变化很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越来越严,对在耕地尤其对在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上,可以种什么,不可以种什么,国家有关部委都有新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地还是你的,但种什么,你基本说了不算。
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种粮。
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来种植粮食作物,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如果现在种植的是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种植粮食作物的,要求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可采非粮取粮食与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棉、油、糖、菜。
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为什么要强调“非农化”“非粮化”?这个非常明确,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举全国之力解决14亿人口的吃饭大事。这是大道理,是国家战略问题,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
永久基本农田上不能干什么?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四个严禁”:一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三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四是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耕地上不能干什么?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一般耕地提出“五个不得”:一是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二是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三是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四是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五是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敲黑板,重点来了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五十一条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习近平总书记说了,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