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寓可以办理二次抵押
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实现,依法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全链条一网通办流程
企业或个人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依据金融机构要求提交相关贷款资料,同时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金融机构通过“网上抵押系统”或“业务联办系统”上传抵押登记资料,提出申请。抵押登记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网上审核。
通过后向金融机构发送抵押电子证明,金融机构取得电子证明后即向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
二、窗口办理流程
全城通办(预约)登录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大厅(http://60.208.94.148:81/oshs/)或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企业或个人会同金融机构选择就近的不动产大厅服务窗口进行申请。
三、领取证书
登记机构依据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登簿并生成抵押电子证明。金融机构也可到就近的不动产登记大厅领取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提交必备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1)单位: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机关单位应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根据其性质不同应分别提交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已办理机构备案的不需提交;未备案的,提供原件);
(2)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等;港澳同胞为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外籍人为护照或者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2、委托代理的,个人提交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交委托书(单位盖章)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已办理机构备案的不需提交;未备案的,提供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包括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主债权及抵押合同(原件。建议使用《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专用)》。合同中需含对应的抵押物清单和房地产价值确认内容);
5、单个所有权人所有的独立成幢的非住宅房屋申请抵押登记的,提交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6、非首次抵押登记的,不是同一个抵押权人的,需要提交已知晓房产抵押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