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2-00442 组配分类: 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 成文日期: 2022-08-31 发布日期: 2022-08-3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人大建议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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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的指示精神,在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狠抓责任落实,以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督办到位、落实到位为主要工作思路,确保答复按时限、保质量完成,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人大建议办理任务。
另,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已全部办结。
一、办理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67件,其中省人大建议1件(为会办,由主办单位负责公开),市人大建议66件(其中会办45件,由主办单位负责公开),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2022年度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我局共收市政协提案56件,其中主办4件,分办23件(其中1件不予公开),会办27件(由主办单位负责公开),参考2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委员均表示满意。
人大代表建议主要涉及园区开发区小微企业用地保障、停车场地铁TOD建设及推进“十字方针”等市政城市规划、文教城市规划、不动产登记、矿产资源保护、违章建筑、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内容,集中反映了当前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方面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体现了市人大代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关注,对推动我局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目前均已在规定时限办理完成,得到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结合今年的重点建议办理,我局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注重将代表建议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明确提出了“东强、西兴、南美、北起、中优”城市发展新格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时间抽调精干力量和专业团队成立专题研究小组,围绕落实新“新十字”城市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展开细化研究,联合相关部门到17个区县(管委会)进行了多轮座谈调研,分步、压茬开展“中优”“东强”“西兴”“南美”“北起”区域近期重点打造片区和项目策划。策划方案与长远城市发展战略和“十四五”规划相衔接,立足各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进一步明确了“东强西兴南美北起中优”各区域核心要义、目标定位、推进方向和实施重点,统筹推进全域协同发展,聚焦谋划近期市级统筹推进的若干重点片区和项目,形成行动方案,作为全市战略推进实施的行动指南。目前,“中优”“东强”“西兴““南美”近期重点打造片区和项目行动方案应经印发,并由相应市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推进,“北起”策划方案正在结合起步区规划编制情况同步深化完善。
结合王慧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济南站南广场改造进一步推动济南城市快车道发展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天桥区政府、轨道交通集团等相关单位对济南站南广场改造项目开展深入研究,立足将其打造成为“大强美富通”国际化大都市和强省会形象窗口的规划定位,高水平开展规划设计。设计方案对优化枢纽复合交通组织,完善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延续地区传统风貌,考虑拆迁、建设总体安排而做好分期实施等重点内容进行了统筹规划。在设计过程中,按照科学、务实、共赢的原则,注重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衔接并达成充分共识,并与轨道交通6号线规划设计妥善对接。去年10月13日,经相关部门密集对接、会商深化,南广场整体改造设计阶段性成果提请市领导审议研究并原则同意。目前,济南火车站片区整体改造设计方案正在优化完善中。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集团等有关部门尽快上报规划方案,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结合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实施,加快设计深化细化并据此启动相关拆迁、建设工作,力争早日将济南站南广场打造成具有浓郁泉城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国内一流站前广场。
结合牛洁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TOD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的建议》,我局自去年以来,已会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开展了TOD综合开发相关政策研究、试点项目策划、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
一是会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起草我市TOD综合开发政策文件。借鉴成都、上海、杭州等城市经验做法,起草了《济南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用地管理办法》,从土地、规划层面对我市TOD综合开发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安排。二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落实TOD理念。在统筹“生态保护、粮食安全、水安全”等要素基础上,将TOD发展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过程,形成专门篇章。同时,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在落实划定规则基础上,按照TOD理念优化用地布局。三是推进TOD试点项目策划。会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积极开展了轨道交通二期规划中梁王车辆段、位里车场等试点项目TOD一体化城市设计,扎实有序推进规划优化调整、招商引资、土地熟化等工作,力争加快实现试点项目开工建设。四是推进TOD综合开发用地储备。结合2022年土地供应目标,研究制定TOD综合开发用地储备计划,纳入全市土地储备计划,确保轨道站点周边用地优先储备、供应,促进轨道交通建设与站点周边用地开发统筹协调、步调一致,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五是开展专项规划编制。会同轨道集团、相关区政府及平台,邀请国内优秀设计团队,开展了我市TOD综合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已形成初步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做好TOD综合开发试点项目的规划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会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加快推进专项规划编制,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政策出台,强化TOD综合开发工作的规划引领和政策保障;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推动TOD综合开发市场化运作、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具备综合开发能力的企业参与TOD项目策划和开发建设等工作,立足全市“上下一盘棋”,加快推动TOD综合开发有序推进。
三、主要做法
人大建议方面
(一)领导重视 认识到位
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年来一直作为重要任务和主要业务对待,统一安排,统一落实。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亲自签批,对重点复杂的建议亲自调度督办落实,并要求能办的一定要快办、办好,因受政策限制不能办的也要解释清楚,取得理解。局分管领导靠上抓,多次召开建议办理工作专题督办会,主动协调、督办、参与面复。牵头处室及相关业务处室、县(市)区局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全局上下形成了认真办理、落实好代表建议的共识,形成了重视建议、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制度 责任到位
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为保证建议的办理效率和质量,让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并细化办理流程,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提案办理任务,明确办理时限与要求,落实承办处室;承办处室按照部署,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办理,明确具体承办人,负责与代表沟通、拟定答复意见;政策法规处定期调度提案办理工作进度,及时协调督促,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格局,确保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沟通 督办到位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紧盯“加强沟通”和“跟踪督办”两个环节,力求提高建议的办理质量。一是坚持多次沟通交流。为准确了解代表建议的真实意图,工作人员在答复前采取先行电话沟通或走访,深入了解代表的想法和要求,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书面答复后,采取座谈调研、登门走访等多种形式,注重加强与各位代表的沟通、交流,实现办理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转变。二是注重续复,督办到位。在办理工作中,工作人员把工作重点定位在 “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解决”建议的跟踪督办落实上,政策法规处与具体办理业务处室密切配合,定期调度建的办理情况,对办理取得重要进展或阶段性的成果,及时向代表反馈。
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也督促我们对工作中的不足和难点问题进行再认识,对寻找解决办法,完善自然资源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职能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将以这次代表建议办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资源保障机制,积极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务求实效,努力促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更上新台阶。一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落实主办和协办单位的工作衔接,主动承担牵头办理责任,确保答复具有针对性、完整性。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紧迫性的认识,定时限、盯进度、定责任,层层落实办理工作任务。三是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长期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发展的长效动力。倾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查找工作差距,补齐短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政协提案方面:
(一)进一步健全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不断落实办理工作责任。今年市两会结束后,及时将接收的建议、提案梳理汇总,第一时间向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详细汇报。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以“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为目标,以提高办理质量、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提案办理任务,明确办理时限与要求,落实承办处室;承办处室按照部署,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办理,明确具体承办人,负责与委员沟通、拟定答复意见;政策法规处定期调度提案办理工作进度,及时协调督促,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格局,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二是不断规范办理工作程序。为推动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出台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从分析归类、分头办理、多方沟通、统一答复等多个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即由政策法规处对接收的建议、提案分析归类,提出办理意见;相关业务处室根据专题会议确定的任务分工,落实承办人员,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分头办理;承办处室对涉及两个或多个部门的提案,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措施。三是不断加强办理工作督促检查。为保证办理质量和办理进度,坚持“限时限、重效率、保质量”的原则,由政策法规处负责跟踪督办。政策法规处专人负责编制建议、提案办理进度表,对办理情况定期调度,全面掌握办理情况。对提案的答复,承办处室把好内容关、政策法规处把好格式关、局领导把好方向关。每一件提案的办理都落实具体承办人,并作为提案答复的联系人,负责与提出建议的代表、委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对重点复杂的提案,局分管领导亲自调度督办落实,并要求能办的一定要快办、办好,受政策限制不能办的也要解释清楚,取得理解。全局上下通力协作,形成认真办理、落实好委员提案的共识。
(二)进一步加强沟通,实行开门办理
一是加强沟通,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将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在办理前,主动联系委员,了解提案的来由、背景、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准确把握提案的内涵实质;办理中,灵活采用“电话沟通、当面会谈、事后回访”等方式与委员深入对话交流,确保答复与建议、提案内容相符。二是加强调研,增强办理的实效性。对委员提及的问题,采用“走下去”的方式广泛在基层开展调研,分析问题的根本性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拟定初步的办理意见;在办理意见形成后,在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虚心接受合理建议,不断修改完善,确保形成的办理意见切实可行、科学合理。三是加强回访,增加办理的持续性。正式答复后,采用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做好办后回访工作,对需要继续解释的进行补充解释,取得委员的理解与支持;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定期将后续进展情况向委员反馈,并根据委员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促进办理成效提升。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注重成果应用
结合王建涛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轨道交通与城市空间协同发展,提升城市空间布局的建议》(第1510392号)和《加快我市轨道交通TOD模式实施,助力强省会建设》(第1510393号)问题和建议,积极打造以轨道交通为导向的城市空间布局,推进轨道与城市一体化发展,将积极推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促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引领城市绿色发展、缓解“大城市病”,显著提升轨道沿线尤其是站点周边土地价值,提高客流集聚性、改善市民出行和生活品质。会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开展了TOD综合开发相关政策研究、试点项目策划、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同时,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在落实划定规则基础上,按照TOD理念优化用地布局。结合2022年土地供应目标,研究制定TOD综合开发用地储备计划,纳入全市土地储备计划,确保轨道站点周边用地优先储备、供应,促进轨道交通建设与站点周边用地开发统筹协调、步调一致,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结合崔海涛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黄河东西两岸同频共振起步区国土空间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第1510481号)建议,我局正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紧抓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叠加机遇,开展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起步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为起步区提供规划引领、空间支撑。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区域统筹,加强与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各要素的一张图,科学谋划济南市及起步区的空间布局。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起步区空间格局、加强规划统筹协调等工作。一是加快编制起步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配合起步区及高新区管委会加强对起步区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多规合一”要求,解决规划之间的冲突矛盾,为起步区开发建设提供规划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路网体系,加强产业发展与交通用地空间协调研究,进一步深化细化补充完善交通系统方案,构建“内外一体、客货分离、快慢结合”的交通运输系统;三是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将荷花路、G308、滨黄大道、春晖路(孙唐路)、稼轩路、天玑东路、临空东路、东城跨河通道、航天大道穿黄隧道工程等公路、道路项目,纳入正在编制的济南市及起步区国土空间规划,为起步区空间一体化提供交通支撑;四是加强规划统筹,加强跨区的空间规划的市级统筹,坚持市级牵头、部门联动、市区一体联合编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同时加强对各区县土地征收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引领和要素保障。
莱芜-钢城作为省会城市副中心、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的南翼、带动鲁南发展的桥头堡,是承接科技创新、智能制造、生态旅游、对外辐射的重点区域,是打造我市“一主一副、两城三轴多点”市域城镇格局的关键组团。结合谭伟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莱芜区、钢城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510616号提案)问题和建议,我局将积极做好以下事项。一是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方面给予倾斜。根据自然资源部2022年计划指标配置规则,2022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继续实施“增存挂钩”机制及区县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核补新增指标,加强项目规划选址指导,引导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指导两区加大盘活存量低效用地,争取核补更多新增指标,切实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落地。同时,按照节约集约和“拿地即开工”原则,指导做好项目整体规划,结合项目建设时序和投资安排,分期征地分区供地。用足用好上级政策,精心策划项目,将更多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盘子,争取国家和省级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项目急需的新增用地,可先行使用2022年度两区预支指标予以保障。我局将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对达到“拿地即开工”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做好用地服务保障。二是结合新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适当增加两区建设用地规模,留足发展空间。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正在开展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在两区建设用地规模确定方面,我局积极对接莱芜、钢城发展诉求,对涉及两区的重点项目给予充分考虑,在开发边界划定、各指标分配方面给予合理保障,为莱芜-钢城组团科学健康发展、创新转型提供规划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委员提案办理,也督促我们对工作的不足、问题和热点、难点积极研究解决,对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职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局将依法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打造“三个强化”,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一)强化规范办理
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用措施进一步支撑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强化意见反馈
继续加强与委员的沟通,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办理前,向委员详细了解情况,探讨制定办理方案;办理中,及时向委员汇报办理进度,征询办理措施是否得当,探讨改进办法;办理后,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向委员汇报办理结果,听候委员的回音和意见,不断增强答复的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
(三)强化办理实效
进一步转变作风,把“落实”二字真正贯彻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注重以点带面,以个案考虑同类问题,统筹考虑,系统研究,深挖问题根源,分析深层次原因,把握规律、开拓创新,努力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我局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不发生“常提常办、常办常提”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