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3-00678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成文日期: 2023-12-22 发布日期: 2023-12-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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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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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和重要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新要求,积极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保障。现将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法治理念,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系统谋划。注重发挥党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围绕部门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5次,出台《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普法工作要点》《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与业务工作同推动、同落实,坚持用法治思维为工作开展保驾护航。二是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的首要任务,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9次、第一议题学习31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3次。大兴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48篇,以理论指导实践实现新突破。党组书记、局长撰写的《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奋力开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新局面》文章入选全市优秀理论成果,我局报送的《国土空间规划公众参与研究》获全市法治研究工作一等奖。三是加强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把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度述职内容,推动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举办全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全面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事业单位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长带头出庭1次,按照分工轮流应诉111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风险把控,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是否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必审内容,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运行。我局承办的2个事项被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按程序完成。二是健全会商工作机制。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定期参与重要事务、重大决策的会商讨论,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决策。组织法律顾问参与会商30余次,完成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市政府常务会会签事项1500余件,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2021次。三是加强社会风险把控。完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制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明确风险评估具体事项和工作程序,按要求开展风险评估,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出台《依托数字化管理平台深入推进“数字防腐”工作方案》,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信息建设、过程留痕、超前预警、风险提醒、归口监督等功能,采用技术手段加强防范、预警和监管,达到全方位、立体化、综合性治理效果。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建章立制月”活动,印发《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制度规范汇编》,确定工作流程21项、工作规范21项、工作制度12项,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物。积极推动立法工作,开展《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济南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立法调研。制定《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不出现限制竞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情形,报市政府出台2件规范性文件。

(二)聚焦依法行政,执法监察规范高效

一是建立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联合市纪委监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纪行衔接”协作机制推动实现违法违规建设“零新增”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全市自然资源保护行刑衔接快速反应体系暨基层自然资源、公安部门联建工作站试点方案》,在全市28个镇街建立联建工作站,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54宗、矿产违法案件68宗,公开通报14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件,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二是强化执法监察监管。建立早发现、早制止机制,开展市级卫片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人防技防并重,发挥早预警、早发现作用”要求,下发市级卫片违法图斑3914个,完成违法图斑整改3592个,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恢复耕地面积1694亩。开展部级卫片执法工作,通过补办手续、拆除整改等方式,消除9337亩耕地违法状态。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往年未整改到位问题全部完成,22年度反馈问题整改完成94.12%,23年度反馈问题完成70.54%。三是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制定《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做好网上办案和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07条,使用“泉链通”平台网上办案73件,收集系统使用问题8个。贯彻落实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制度,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况。四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举办全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组织2批27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考试,7名人员参加市委依法治市行政执法抽查考试,均取得优良成绩。开展“行政执法开放日”活动,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观摩执法场景和执法过程,给予充分肯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案卷在省自然资源厅、市司法局评查中均获优秀案卷。

(三)聚焦高效便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山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南站点和“泉城办”App,建成自然资源和规划一体化审批共享集成系统,打造惠企利民全链条“数智化”应用场景。建成“泉地云”产业用地超市,将存量工业、仓储和商业用地上图入库,推动市场主体由“被动等地”向“主动选地”转变。服务“项目突破年”活动,精准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89万亩,同比增长8.6%;上报征地2.7万亩、批复4.2万亩,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建设;供应土地7.65万亩,出让价款387.43亿元;处置批而未供4.7万亩、闲置土地3187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59%、107%。二是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多维延伸服务触角,打造不动产“云申请”“云办理”“云柜台”子品牌,完善“窗口+线上+流动”服务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域覆盖”。坚持有解思维,围绕破解“带押”二手房交易时间长、风险大、成本高、市场疲软等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在全国率先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探索出一条政府贴心、业主省心、银行放心的二手房产过户新路径,办理时限减少近10个工作日,单笔平均交易成本从1.2万元左右降至千元以下,新华社、人民日报分别进行了报道,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强批示:“值得肯定”。深入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惠及群众31万户,创新方法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上做典型发言。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327个,惠及群众18.13万户。三是扎实开展“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重要部位、重要环节进行认真查摆,针对查找的5个方面问题进行整改。制定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计划,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2项部门联合、7项部门内部工作开展抽查,检查结果分别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四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按照示范市创建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工作职责,对涉及我局的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32个三级指标进行梳理,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和归档,推动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创建期间在报社、电视台突出宣传引导,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市规划展览馆大屏宣传创建标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聚焦源头治理,依法化解矛盾争议

一是扎实做好行政争议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做到充分分析研判,落实专人负责,建立统一台帐,做好涉诉案件情况通报。我局共办理新增行政争议案件219件,其中复议案件66件、诉讼案件153件,发生败诉案件3件,案件败诉率1.96%,行政争议发案量同比下降5.6%,实现了发案量、败诉率“双下降”。二是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证据提交、自行化解、履行判决、败诉分析、督察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强化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加大对行政争议案件的调解,自行化解争议案件12件。编写《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工作动态》5期,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认真履职,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经验,行政争议案件败诉率逐年下降60%左右。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建立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开展重点案件预警工作,第一时间掌握信访苗头。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问题,编制“舆情预警”13期,召开研判协调会50余次,第一时间报告预警。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主动接洽、主动作为、主动化解,接待群众来访来电118批次、咨询42批次共327人次,办理来信1306件、民生连线124件,市民服务热线10303件,未发生越级访和进京访,信访工作总体稳定,我局被评为全国自然资源信访工作业绩突出单位。

(五)聚焦宣传实效,精准开展普法活动

一是以开展主题活动为重点,作用更加突出。将普法宣传融入各类重要时间节点中,结合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测绘日、宪法日等主题活动,有序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22场次,通过发放宣传购物袋、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处、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受众人群11.2万人。《黄河保护法》颁布后,成立“沿着黄河去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9次。二是以阵地文化建设为重点,活动更加多样。将阵地建设作为普法宣传的主战场,依托规划展览馆、公园、村广场等设施,构建矩阵式法治文化阵地,建成9个“法润自然”主题广场、主题公园、普法一条街,设置品牌标志、标语宣传牌、法治宣传栏,采用图片、警示语、漫画等形式进行宣传,全面打造“普惠泉城•法润自然”普法品牌,多维度、多观感增强普法品牌宣传效用。三是以弘扬法治文化为重点,形式更加丰富。实施互联网+行动,在局网站开设“普惠泉城•法润自然”专栏,打造获取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等资讯的重要渠道,推送普法工作信息140余条。专题普法宣传日活动中,在济南日报开展专栏普法9次,通过新闻频道、公共频道等电视媒体,今日头条、手机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多渠道进行宣传。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观念有待加强。个别人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不好,存在重执法、轻学法现象,运用法治思维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意识需加强。

二是行政争议纠纷仍多发频发。全市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行政争议发案量虽较往年有所下降,但仍居全市各类行政管理领域的前三位,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执法监察等方面纠纷占争议总量的一半以上,个别案件存在一定的败诉风险。

三是法治建设队伍力量需进一步加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坚力量,基层区县局法制机构人员短缺,人员配备、人员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还不相适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通过专题研讨、讲座培训等形式,深入思考、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系统重点学习内容,紧紧围绕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细化审核程序和内容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执法事项开展动态调整。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等业务工作的参与,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助力依法行政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将宪法所确立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作为学法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提升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四是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与其他地市行政执法业务交流,拓宽行政执法人员视野,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开展法治工作督导检查,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深入查找问题,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定期通报制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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