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3-00140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4-20 发布日期: 2023-04-2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领导解读】济南市土地储备中心党委书记 主任孙凯解读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JNCR-2023-0140001
【领导解读】济南市土地储备中心党委书记 主任孙凯解读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标准的通知
解读人:孙凯
解读人职务:济南市土地储备中心党委书记 主任
1.问:《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标准》确定几种收回补偿方式?
答:收回补偿分为原用途评估收回补偿和综合测算收回补偿两种方式。
2.问:原用途评估收回补偿计算方法如何确定?
答:原用途评估收回补偿可按照土地原用途评估价格、建(构)筑物及附属物重置成新评估价格综合确定,也可按照房地产综合评估价格确定。
3.问:综合测算收回补偿计算方法如何确定?
答:综合测算收回补偿可按照土地补偿与建(构)筑物及附属物重置成新评估价格之和,且土地补偿不得高于封顶价格。
4.问:收回工业、仓储用地规划继续作为工业、仓储用途(含M0和标准厂房用地)使用的,可以采用综合测算收回补偿方式吗?
答:不可以,这种情况只采用原用途评估补偿方式。
5.问:该《补偿标准》何时执行?
答:《补偿标准》执行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