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唐庆伟等2人《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根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西营街道坔窝村、枣林村部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复函》(济历城政函[2023]57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机关决定对唐庆伟等2人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公告注销。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请当事人将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交至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逾期不交回的,我机关将公告注销。
注销登记证书名单
1. 唐庆伟:历城集用(2001)第4189号
2. 胡晓素:历城集用(2001)第4190号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