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3-00490 组配分类: 规划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济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规划解读
- 发文字号:
一、政策背景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重要举措。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
二、决策依据
按照2020年11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23号)要求,全面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依据2021年9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山东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编制《济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省和济南市重要讲话精神,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省生态保护格局、生态修复目标任务、相关指标和重大修复工程,维护生态安全、强化生态功能、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底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提高城市生态品质,助力“生态济南”建设。
四、重要举措
《规划》在落实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生态修复实际情况,研究提出2021-2035年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修复格局、重点工程和实施保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一)战略引领,科学编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区域和省级重大战略,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要求推进规划编制。
(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针,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在生态状况调查评价和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生态修复工作。
(三)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自然地理格局、生态系统状况和主体功能分区,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明确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提出适宜实地的生态修复措施。
(四)统筹协调,加强衔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生态空间,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国土空间的整体性、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同时与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紧密衔接。
(五)充分论证,公众参与。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意见,凝聚群众智慧,回应社会期盼。落实责任主体,协同推进,落实规划的可操作性。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处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咨询电话:0531-51705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