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4-00459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 成文日期: 2024-10-24 发布日期: 2024-10-2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济南市都市计划纲要》(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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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都市计划纲要》(1950)
《济南市都市计划纲要》是济南市解放后首次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了“为生产服务,为工人阶级服务”的建设方针,以及“扩大市场,内外交流,城乡互助,四面八方”的政策,同时还提出“建设要按照当时的需要,但也要照顾到未来的发展”的思想。
《纲要》针对济南市的自然地理特点和经济基础,分析了城市的发展趋势,认为基于济南的优良条件,纺织、印染、面粉、榨油和化学工业必然得到发展,可形成轻工业中心;由于铁路和内河航运的有利条件,交通运输和贸易“将无限的扩张”;可利用自然风景条件,建设“环境优美的文教和住宅都市”。
《纲要》对城市的人口发展规模未进行分析和预测,只对城市用地发展范围勾绘了轮廓,将规划市界扩大为:西至玉符河,南至大涧沟、黑龙峪,东至刘志远庙到大张马庄一线,北至黄河。
《纲要》对城市的结构布局,则利用铁路和城市道路分割,把济南划分为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行政区、文教区以及游览区及绿化园艺地带几大功能分区。
此外,《纲要》还对一些重要公共建筑确定了具体位置。如人民广场定在经十路南,千佛山与马鞍山之间(今济南市植物园);烈士纪念塔和纪念堂,选在四里山(今英雄山);医院与疗养院在千佛山东麓羊头峪一带;气象台定在无影山等等。并依此进行了修建。
建国初期的城市各项建设,基本上都是依照《纲要》和相应的管理规则进行的。东郊的青岛路(今历山路)、解放路、山大路、莱阳路(今历山东路)、平度路(今山师东路)以及北郊的无影山二路(今无影山路)等,都形成了雏形,为城市的开发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