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043033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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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槐他008783 | 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 一般抵押 | 370104003006GB01022F10000031,370104003006GB01022F10000021,370104003006GB01022F10000030 | 槐荫区经七路669号1号楼512,槐荫区经七路669号1号楼5-302,槐荫区经七路669号1号楼504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