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4-00233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05-14 发布日期: 2024-05-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领导解读】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郭群解读《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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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郭群解读《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的通知》
解读人:郭群
解读人职务: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
1. 问:《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2024版)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加强我市日照分析管理,保障城市居民“阳光权”,明确日照分析管理依据和标准。厘清规划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和复核机构责任,规范日照分析行为,确保日照分析工作合法有序。
2. 问:章丘、莱芜、钢城和济阳行政区划后执行什么日照标准?
答:章丘、莱芜、钢城和济阳区划调整后,纳入《管理规定》适用范围。新建住宅每套应当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行政区划调整前,章丘、济阳、莱芜、钢城执行大寒日日照时间3小时标准的,叠加申报项目日照影响后,仍应满足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标准,划区前的建设项目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复时的日照标准为准。
3. 问:在何种情形下需要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答:在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可能对周边生活居住类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日照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建设申请人在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时,应当将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设计方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
4. 问:新旧版管理规定中日照分析技术要求有哪些变化?
答:主要变化有:(1)分别明确济阳、莱芜钢城区及其他区域的日照分析经纬度取值;(2)增加异型窗、一室多窗及地形等日照分析要求;(3)调整封闭阳台日照分析要求。
5.问:该《管理规定》何时施行?
答:《管理规定》施行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处室:城市设计处
咨询电话:0531-5170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