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4-00452 组配分类: 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 成文日期: 2024-07-22 发布日期: 2024-07-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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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目前已全部办结,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期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收市政协提案26件,其中主办3件,分办5件,会办18件(由主办单位负责公开),主要涉及城市风貌、土地利用、道路规划建设等方面。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圆满完成答复任务,委员均表示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分层落实办理工作责任。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时效,规范答复行为,收到市政协提案办理通知后,我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一定要认真办理,提出“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为目标,以提高办理质量、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局领导也从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提案办理任务,明确办理程序、时限与要求,落实承办处室;承办处室按照要求认真研究提案内容,明确具体承办人,及时与委员沟通、拟定答复意见;政策法规处定期调度提案办理工作进度,积极协调督促,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格局,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二是规范办理工作程序。为推动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从分析归类、分头办理、多方沟通、统一答复等多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即由政策法规处对接收的建议、提案分析归类,提出办理意见;相关业务处室根据专题会议确定的任务分工,落实承办人员,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分头办理;承办处室对涉及多部门的提案,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措施。三是加强办理工作督促检查。为保证办理质量和办理进度,坚持“限时限、重效率、保质量”的原则,政策法规处负责跟踪督办。政策法规处专人负责制定提案办理台账和进度表,对办理情况定期调度,全面掌握办理情况。对提案的答复,承办处室把好内容关、政策法规处把好格式关、局领导把好方向关。每件提案的办理都落实具体承办人,并作为提案答复的联系人,负责与提出提案的委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确保每项提案都“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做到“办得快、办得好、办得实”。对重点复杂的提案,局分管领导亲自调度督办落实,并要求能办的一定要快办、办好,受政策限制不能办的也要解释清楚,取得理解。全局上下通力协作,形成认真办理、落实好委员提案的共识。
(二)积极沟通交流,实行开门办理
一是加强沟通,增强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将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在办理前,主动联系委员,了解提案的来由、背景、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准确把握提案的内涵实质;办理中,灵活采用“电话沟通、当面会谈、事后回访”等方式与委员深入对话交流,确保答复与建议、提案内容相符。二是加强调研,增强办理的实效性。对委员提及的问题,采用“走下去”的方式广泛在基层开展调研,分析问题的根本性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拟定初步的办理意见;在办理意见形成后,在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虚心接受合理建议,不断修改完善,确保形成的办理意见切实可行、科学合理。三是加强回访,增加办理的持续性。正式答复后,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做好办后回访工作,对需要继续解释的进行补充解释,取得委员的理解与支持;对因当前政策、规定等各种要素条件所限,短期内无法解决或者难以完成的,积极列入工作计划或长远规划,并及时将后续进展情况向委员反馈,根据委员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促进办理成效提升,争取各位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三)高度重视重点提案,认真研究积极落实
根据市政协通知,由我局主办的毕彦昱委员的《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控制的建议》提案(第1530575号)被定为市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我局对其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安排承办处室认真研究提案内容,针对城市风貌管控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准备、研究、调研沟通工作,与委员面对面交流,确保意见建议能科学落实到位。一是健全城市风貌审查机制。济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下设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委员会,对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段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等进行研究审议;充分发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对重点地区、标志性地段、重要道路两侧建筑方案的审查;推行了建筑工程规划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邀请行业专家对重要建筑工程方案开展联合审查,注重三维实景和人视角风貌效果,统一建筑外观风貌把控尺度。二是完善城市风貌管控制度。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开展城市设计文件的评估修订工作,为统筹推进全市风貌优化提升提供政策支撑;按照“素城彩市”的规划理念,进一步明确济南城市色彩定位,建立城市色彩秩序;要求在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中增加色彩专篇,保障建筑色彩规划实施,提升城市色彩品质;正在组织编制《济南市儿童友好城市规划导则》《济南市住宅外观风貌设计导则》,注重“一米高度看城市”,从人的视角对空间形态、建筑单体、环境设施提出引导要求,指导友好型、多元化城市空间和风貌的塑造。三是加大城市风貌管控力度。加强规划核实力度,严格把控建筑风格、形体、外观、材料、色彩等建筑风貌内容,确保设计方案有效落地实施;加大违规违法整治,在规划核实过程中,对于不符合规划许可方案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不予办理规划核实;形成管控合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目前正履行印发程序,相关部门将依据职责、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对建筑外立面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管。四是扩大城市风貌公众参与。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适时发布关于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的最新政策、规划方案、典型案例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直观展现济南城市风貌,提升公众对城市和建筑风貌的认识;积极与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举办建筑师论坛、规划设计讲座、建筑方案评优等活动,扩大城市风貌学术交流和宣传影响力;坚持实行城乡规划制定、实施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制度,通过项目现场、政府网站等进行公开公示,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征询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
为满足企业群众需求,近几年我局提供“带押过户”“带封过户”信息发布、交易、登记全链条服务,实现便民利民惠民落地落实,打造了全国不动产登记为民服务创新性品牌。结合冯培明委员提出的《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良性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530346号提案),认真探索研究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积极动员众多金融机构和资金监管机构参与。自开展带押过户业务以来,参与“带押过户”的公证机构已增至齐鲁公证、泉城公证、鲁正公证、钢都公证处、槐荫公证、历城公证等多家单位,签约开展“带押过户”的银行达到33家。二是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议,提供制度保障。依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先后出台《关于设立“带押过户”直通台,推进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开展的通知》、《关于推行存量房交易公积金贷款“双预告登记”的通知》(济自然规划﹝2022﹞116号)、《关于鼓励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22﹞152号)等全市统一的存量房带押过户规范性、标准化文件,不断完善业务流程,优化业务办理程序,保障新模式落实落地。三是搭建自主交易公益平台。基于大数据、云平台等互联网应用技术,梳理研讨二手房自主交易平台功能建设需求,组织金融、公证、税务、人民法院等部门开展座谈会,建设自主交易、智慧评估、便民贷款、资金监管、线上登记的一条龙服务新平台。四是坚持创新业务模式,扩大“带押过户”覆盖面,拓展“带封过户”新模式。在“带押过户”的基础上,与人民法院、公证机构、金融机构、税务部门合作,全国首创司法机构调解、房款公证提存、解封与过户同步的“三位一体”查封不动产自行处置新模式,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联合人民法院开展业务研讨、制定业务流程、确定业务模式,减少“带封过户”自行处置的风险,实现快捷、高效、安全“带封过户”,为二手房交易市场注入活力,受到了金融机构、债务人和人民法院的高度认可。
三、工作打算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充分注重吸纳委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做到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对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职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局将依法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一)强化规范办理
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用措施进一步支撑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强化意见反馈
继续加强与委员的沟通,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办理前,向委员详细了解情况,探讨制定办理方案;办理中,及时向委员汇报办理进度,征询办理措施是否得当,探讨改进办法;办理后,通过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向委员汇报办理结果,听候委员的回音和意见建议,不断增强答复的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
(三)强化办理实效
进一步转变作风,把“落实”二字真正贯彻到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注重以点带面,以个案考虑同类问题,统筹考虑,系统研究,深挖问题根源,分析深层次原因,把握规律、开拓创新,努力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我局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不发生“常提常办、常办常提”的现象。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