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4-00413 组配分类: 执法决定结果信息
  • 成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日期: 2024-09-1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题: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4月份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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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4月份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序号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主要事实依据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处罚决定日期处罚内容
1济自然规划罚字(2024)第5-003号李杰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2023年10月,李杰未经批准占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山前村集体土地建设洗车棚。经核查,该宗土地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554平方米,全部符合济南市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属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及《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3版》的规定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4/021、责令李杰将非法占用的554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山前庄村民委员会。2、对李杰非法占用554平方米集体土地的行为,按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人民币共计55400元(伍万伍仟肆佰元整)。
2济自然规划罚字
〔2023〕7-095号
王学亭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未经依法批准,于2011年3月在章丘区相公庄街道曹孟村村西集体土地上建设钢结构车间、办公室,用于生产机械加工。占地面积1695平方米,建筑面积1147平方米。根据章丘区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判定,该宗地为建设用地。根据章丘区2006-2022年土地利用规划图确认,该宗地符合章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版)第四十二条“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4/031、责令王学亭将非法占用的章丘区相公庄街道曹孟村村民委员会1695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章丘区相公庄街道曹孟村村民委员会;2、对王学亭非法占用的章丘区相公庄街道曹孟村村民委员会的1695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计罚款50850元(伍万零捌佰伍拾元整)。
3济自然规划罚字
〔2023〕7-097号
孙兆坤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孙兆坤未经依法批准,于2010年在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东皋西村东原旧厂房的基础上建设钢结构车间、办公室、硬化地面等,用于镀锌生产,占地面积1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233平方米。根据章丘区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判定,该宗地占地前为建设用地1457平方米,可调整林地(永久基本农田)210平方米,根据章丘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该宗地符合章丘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1457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210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版)第四十二条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4/31、责令孙兆坤非法占用章丘区相公庄街道东皋西村村民委员会1667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章丘区相公庄街道东皋西村村民委员会。2、对孙兆坤非法占用章丘区相公庄街道东皋西村村民委员会的1457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按照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处以罚款,计罚款43710元(肆万叁仟柒佰壹拾元整);对非法占用的可调整林地(永久基本农田)210平方米,按照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处以罚款;计罚款6300元(陆仟叁佰元整),共计罚款50010元(伍万零壹拾元整)。3、限孙兆坤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可调整林地(永久基本农田)210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4济自然规划罚字(2023)第5-029号王永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2012年5月,王永未经批准占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捎近村集体土地建设农家乐及硬化地面,占地面积848平方米,其中其他农用地670平方米(园地667平方米、农村道路3平方米)、未利用地178平方米全部不符合济南市2006-2020年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版)第42条和《关于落实<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1版)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4/171.责令王永将非法占用的848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捎近村民委员会;2.限王永15日内拆除非法占用的670平方米其他农用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对王永非法占用848平方米集体土地行为,按每平方米30元处以罚款,计人民币25440元(贰万伍仟肆佰肆拾元)
5济自然规划罚字
〔2023〕7-041号
济南鑫禾润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济南鑫禾润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23年1月至6月期间在章丘区明水街道聂家村老工业园内集体土地上新建钢结构车间,占地面积953平方米,建筑面积953平方米。根据章丘区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判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根据章丘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该宗地符合章丘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3版)》(济自然规划规[2023]2号)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4/111、责令济南鑫禾润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章丘区明水街道聂家村村民委员会953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章丘区明水街道聂家村村民委员会;2、对济南鑫禾润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章丘区明水街道聂家村村民委员会953平方米建设用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每平方米100元罚款,罚款计95300元(玖万伍仟叁佰元整)。
6济自然规划罚
〔2023〕7-002号
张天厚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张天厚未经依法批准,于2005年4月,占用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山阳西村村北集体土地建设房屋、棚子。总占地面积6054平方米,建筑面积2785平方米。根据章丘区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判定,该宗地为集体建设用地(采矿用地)。根据章丘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该宗地符合章丘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版)第四十二条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4/171、责令张天厚将非法占用的章丘区明水街道山阳西村村民委员会6054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章丘区明水街道山阳西村村民委员会;2、对张天厚非法占用的章丘区明水街道山阳西村6054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罚款计181620元(壹拾捌万壹仟陆佰贰拾元整)。
7济自然规划罚
〔2023〕7-003号
康素梅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康素梅未经依法批准,于2007年10月,占用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山阳西村村北集体土地建设钢结构车间。总占地面积2683平方米,建筑面积1923平方米。根据章丘区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判定,该宗地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根据章丘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该宗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版)第四十二条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4/171、责令康素梅将非法占用的章丘区明水街道山阳西村村民委员会2683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章丘区明水街道山阳西村村民委员会;2、对康素梅非法占用的章丘区明水街道山阳西村村民委员会2683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罚款计80490元(捌万零肆佰玖拾元整)。
8济自然规划罚
〔2023〕7-004号
 
翟丽丽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未经依法批准,于2004年8月至2015年6月期间在章丘区普集街道于家庄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办公室、钢结构车间,占地面积3115平方米,建筑面积1204平方米。其中2868平方米为建设用地,其余247平方米为农用地。根据章丘区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判定,该宗地占用前现状其中2868平方米为建设用地,其余247平方米为农用地。根据章丘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该宗地符合章丘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版)第四十二条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4/251、责令翟丽丽将非法占用的章丘区普集街道于家庄村村民委员会的3115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章丘区普集街道于家庄村村民委员会;2、对翟丽丽非法占用的章丘区普集街道于家庄村村民委员会的2868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计86040元(捌万陆仟零肆拾元整);占用的章丘区普集街道于家庄村村民委员会的247平方米农用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计7410元(柒仟肆佰壹拾元整),共计罚款93450元(玖万叁仟肆佰伍拾元整);3、没收翟丽丽非法占用的章丘区普集街道于家庄村村民委员会247平方米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9济自然规划罚字
〔2023〕7-142号
济南中文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济南中文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23年3月将济南市章丘区白云湖街道杨家庄村原加油站的钢结构棚进行了扩建。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平方米。根据章丘区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判定,该宗地为集体建设用地。根据章丘区2022年土地利用规划图确认,该宗地符合章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4/241、责令济南中文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将非法占用的章丘区白云湖街道杨家庄村村民委员会340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章丘区白云湖街道杨家庄村村民委员会;2、对济南中文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非法占用的章丘区白云湖街道杨家庄村村民委员会的340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罚款,计罚款34000元(叁万肆仟元整)。
10济自然规划罚字
〔2023〕7-157号
高延华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高延华未经依法批准,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期间,擅自占用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张家村村东集体土地建设钢结构车间,占地面积3309平方米,建筑面积3309平方米。根据章丘区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判定,该宗地为集体建设用地(工业用地)。根据章丘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该宗地符合章丘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4/281、责令高延华将非法占用的章丘区明水街道张家村村民委员会3309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章丘区明水街道张家村村民委员会;2、对高延华非法占用的章丘区明水街道张家村村民委员会3309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罚款,罚款计330900元(叁拾叁万零玖佰元整)。
11济自然规划罚字莱芜(2024)第1号卢坤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政处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23年11月27日至28日在莱芜区口镇街道办事处河北村开采建筑用山砂,已由莱芜区政府平台济南瀛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没收砂石资源1673.2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属无证采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3版)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4/30责令停止开采,并处壹万元(10000.00元)罚款。
12济自然规划罚字莱芜(2024)第1号魏文峰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政处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23年11月27日至28日在莱芜区口镇街道办事处河北村开采建筑用山砂,已由莱芜区政府平台济南瀛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没收砂石资源1673.2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属无证采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3版)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4/30责令停止开采,并处壹万元(100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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