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晴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1-22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潘晴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潘晴因保管不善,将济南20240115460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晴

2025年01月22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