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函〔2023〕17号)要求,济南市组织开展了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为提高成果质量,我局于2025年1月7日至1月13日在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nrp.jinan.gov.cn/)向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或建议。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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