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明20240005730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6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32629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章丘明2024000573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

最高债权额

370181001001GB01014F10030011,370181001001GB01014F10030039

章丘市眼明堂小区5号回迁楼401,章丘市眼明堂小区5号回迁楼401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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