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41824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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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他08880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 | 一般抵押 | 370105015014GB00002F10100082,370105015014GB00002F10100081 | 天桥区金阁花园小区17号楼112,天桥区金阁花园小区17号楼5-201 |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