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42315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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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章丘明20240010394 | 山东章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最高额抵押 | 370181002214GB01114F10250033,370181002214GB01114F10250032 | 章丘区永大明珠东山花园三区2号楼附属21,章丘区永大明珠东山花园三区2号楼304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