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明20170006690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4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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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42444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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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莱芜明2017000669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 一般抵押 | 371202004016GB00128F00150020 | 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39号15幢东1单元402 |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