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4030000063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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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他04371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一般抵押 | 370112055101GB01049F10050050,370112055101GB01049F10050196 | 高新区凤凰路4569号龙园住宅小区一区6号楼1--125,高新区凤凰路4569号龙园住宅小区一区6号楼1-2403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