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建登记发证档案公告
由于行政区划、机构调整等历史原因,历城国用(1994)字第1675047号土地权属证书的登记发证档案遗失。为保证不动产权属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予公告,经公告1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照有关程序补建登记发证档案。
特此公告。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