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明20230039912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3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6230000052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济南明20230039912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

最高额抵押

370112055202GB01117F10050878,370112055202GB01117F10040231,370112055202GB01117F10040232

历城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4号楼1701,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2号楼1803,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2号楼1804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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