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李小梅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荣,李小梅因保管不善,将济南2023001679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荣,李小梅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