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明2017001118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1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71100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章丘明2017001118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

一般抵押

370181001012GB01057F10050076,370181001012GB01057F10050078,370181001012GB01057F10050007

明珠小区南区23号楼配套房55、配套房57,明珠小区南区23号楼配套房55、配套房57,明珠小区南区23号楼302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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