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4523B/2026-0656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8-05 发布日期: 2026-08-0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文字解读】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字解读】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落实优化土地管理加强土地混合利用的部署要求,破解传统用地用途单一,主动适配城市由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的发展新阶段。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利用指导意见(试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研究制定本意见。

     二、决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意见》等。

    三、出台目的

以产业发展为导向,重点补齐公共配套短板,全面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效率。通过推行用地混合布局、合理设施兼容,为新业态新产业落地释放发展空间。着力完善建设用地复合利用管控体系,持续增强规划弹性适应能力,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发展,以更加灵活高效的土地要素供给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构建复合利用方式。提出混合用地和设施兼容两种利用方式。混合用地为同一用地可承载两种及以上用地性质;设施兼容为单一用地性质在保障主导功能前提下可建设两种或种跨地类配套设施。两种模式分类施策、互补适配,既可通过用地性质混合激活片区整体活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又能依靠设施兼容在不改变地块核心属性的前提下补齐配套短板,兼顾规划管控刚性与空间利用弹性。

(二)明确复合利用原则。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应以“公益优先、保障安全、功能互利、环境相容”为原则,保障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与环境标准不降低,并且不影响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守住规划底线、平衡多方诉求,实现土地复合利用规范有序推进。

鼓励混合用地设置。混合用地设置严守公共服务、安全、环保底线,采用正负清单管控方式在规划编制阶段鼓励在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城市更新及低效用地再开发区轨道交通场站及站点周边工业及物流产业园区实行混合用地开发并明确后续用地管理、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各阶段管理规则在守住安全环保红线的基础上释放土地混合开发潜力,助推片区集约提质、产城融合发展。

推行设施兼容使用。在满足主导用途需求符合安全要求等规范前提下,针对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商业服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工业、物流仓储公共交通场站、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分别确定兼容功能及兼容比例纳入城市更新及低效再开发试点项目可适度提高兼容比例。助力补齐各类用地配套短板,高效推进城市低效用地盘活与城市更新工作。

支持存量用地兼容。对已出让的存量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利害关系人同意后可参照《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利用指导意见》申报兼容事项,并明确后续办理流程。打通存量用地兼容改造实施通道,制定存量地块功能优化路径,在充分尊重周边群众权益的基础上盘活既有土地资源,推动存量用地自主提质增效。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531-5170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