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梦芳因保管不善,将历23122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梦芳
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