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2140000006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济南明20220123449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蓝翔路支行 | 最高额抵押 | 370105013006GB00014F10050007,370105013006GB00014F10050010 | 天桥区蓝翔中路30号时代总部基地三期第二批(一期)H8号楼107,天桥区蓝翔中路30号时代总部基地三期第二批(一期)H8号楼202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