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92149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济南明20250135274 | 山东省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一般抵押 | 371202101012GB00016F00010001,371202101012GB00016F00020001,371202101012GB00016F00030001,371202101012GB00016F00040001,371202101012GB00016F00050001 | 莱芜区香港西路4号1幢,莱芜区香港西路4号2幢,莱芜区香港西路4号3幢,莱芜区香港西路4号4幢,莱芜区香港西路4号5幢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