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5150000052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济南明20230152847 |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 | 最高额抵押 | 370102015201GB01076F10000002,370102015201GB01076F10000004,370102015201GB01076F10000010 | 高新区新泺大街3003号1号楼1-102,高新区新泺大街3003号1号楼1-201,高新区新泺大街3003号1号楼1-301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