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40304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济南明20230118504 | 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一般抵押 | 371202004022GB00015F00310004,371202004022GB00015F00310008,371202004022GB00015F00310012,371202004022GB00015F00310021 | 莱芜高新区汶河大道118号上海明珠花园31幢东1单元101,莱芜高新区汶河大道118号上海明珠花园31幢C01,莱芜高新区汶河大道118号上海明珠花园31幢C02,莱芜高新区汶河大道118号上海明珠花园31幢东1单元201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