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3190000056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济南明20230060750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政务中心支行 | 一般抵押 | 370104099004GB00022F10120004,370104099004GB00022F10120005,370104099004GB00022F10120006,370104099004GB00022F10120017 | 槐荫区龙湖西水晶郦城5号楼1--104,槐荫区龙湖西水晶郦城5号楼1--105,槐荫区龙湖西水晶郦城5号楼1--106,槐荫区龙湖西水晶郦城5号楼1-101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