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22528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济南明2019010587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 一般抵押 | 370105013009GB01001F10090010,370105013009GB01001F10090091 | 天桥区蓝翔中路3号三箭瑞景苑2号楼1--210,天桥区蓝翔中路3号三箭瑞景苑2号楼1-1101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