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40730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济南明20230055025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 | 最高额抵押 | 370112012203GB01003F10160463,370112012203GB01003F10160464,370112012203GB01003F10160592,370112012203GB01003F10160593,370112012203GB01003F10160594,370112012203GB01003F10160462 | 历城区贞观街766号尚东公馆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414,历城区贞观街766号尚东公馆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415,历城区贞观街766号尚东公馆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531,历城区贞观街766号尚东公馆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532,历城区贞观街766号尚东公馆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533,历城区贞观街766号尚东公馆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413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