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51202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章丘明20220004961 | 章丘齐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最高额抵押 | 370181005217GB01024F10050089,370181005217GB01024F10050044 | 章丘区世纪大道1526号中国中铁·诺德名城二期20号楼3-702,章丘区世纪大道1526号中国中铁·诺德名城二期20号楼储-144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