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101444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济南明20230067606 | 山东商河汇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最高额抵押 | 370112007203GB01002F10050019,370112007203GB01002F10240810,370112007203GB01002F10050240 | 历城区海门路567号中海御山首府小区西区2号住宅1--219,历城区海门路567号中海御山首府小区西区地下车库及其他(3号)-1824,历城区海门路567号中海御山首府小区西区2号住宅1-1801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