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51311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莱芜明2016000084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 一般抵押 | 371202002057GB00009F00030116,371202002057GB00009F00030037 | 莱芜区文化北路91号安泰首府3幢东2单元801,莱芜区文化北路91号安泰首府3幢C11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