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91742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商河明20260003530 | 张文玲 | 最高额抵押 | 370126001019GB01013F10040101,370126001019GB01013F10040146 | 商河县商中路以西、规划弘德街以北西三里片区(安置一期)项目6#楼2--118,商河县商中路以西、规划弘德街以北西三里片区(安置一期)项目6#楼2-601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