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31351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莱房莱城区他字第011940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 一般抵押 | 371202001090GB00167F00040258,371202001090GB00167F00040005 | 莱芜区凤城西大街199号4幢东1单元402,莱芜区凤城西大街199号4幢C10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3月16日